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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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元谋县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元谋县工业园区金雷片区 |
日风电气(楚雄)有限公司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占总投资0.35%。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1#厂房占地面积为2112.64m2,2#厂房占地面积为1614.14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754.24m2,配套场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规模:采购光伏逆变器及并网生产系统设备,年设计产能300万千瓦(13000台)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及机械设备尾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废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食堂油烟;生活用水、绿化用水;设备噪声;污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白胶和导热膏的废包装瓶。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及入场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处理,施工场地进出车辆需要进行清洗,在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划施工,原材料堆放采取遮盖防风措施,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施工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60m范围内,本项目施工区域周边500m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土石方挖填平衡,建筑垃圾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回用于场内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元谋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产噪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安装减震垫片;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白胶和导热膏的废包装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处理。 3.项目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