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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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元谋县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生猪定点 屠宰场建设项目 |
云南 省 楚雄 州 元谋 县 黄瓜园 镇小雷宰工业园区 |
元谋县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屠宰生猪5.4万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待宰间、屠宰间、排酸间、冷冻室、办公室、无害化处理间、宿舍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设施等;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小雷宰工业园区;东经101°49′22.40″,北纬25°52′2.74″。项目建筑面积:7580.01㎡。项目总投资为750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28万元,占总投资的3%。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少量的洗涤污水,洗手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废气:建材搬运、临时堆放物产生的灰尘。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气:①恶臭:屠宰场圈舍区域、待宰间、污水处理系统、粪便堆放池正常生产期间和运转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②食堂油烟。废水:食堂废水、员工清洗废水和冲厕废水。噪声:猪叫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粪便及肠胃内容物、牲畜毛、踢壳、生活垃圾及检验不合格产品及病死猪、化粪池。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无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少量洗手废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废水设置2m³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废气:(1)定期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上洒水湿法抑尘,保持地面湿度;(2)经常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扫,以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3)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免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加大起尘量;(4)在施工厂界周围搭建临时围挡,减轻施工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场堆放,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工程完工后及时清场。噪声:(1)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设备尽量布置于场地中部;(2)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3)日常加强产噪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稳定正常运转,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5)禁止夜间施工。固体废物:(1)土石方尽量用于区域填方,剩余少量的土石方运至当时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堆存;(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废气:①每天屠宰完成后,对屠宰圈舍清理干净后进行冲洗和喷洒除臭剂,减少臭味;②污水处理系统及收集废水的管道和沟渠全部设置为地埋式封闭,减少臭气外溢;③待宰圈舍采用混凝土地坪,并设置一定坡度,在低矮面设置粪污收集沟,配备冲洗水管。尿液及冲洗水自动流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减少尿液停留时间;④待宰圈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肠内容物采用干清粪工艺储存于塑料桶,置于粪便收集池暂存后送与周边居民腐熟后作为有机肥回田,每天清运1次,保证场内清洁;⑤待宰圈舍墙上半部分敞开,保证圈舍空气流通,降低粪尿在厌氧条件下发酵产生恶臭,通过圈舍各区域排水沟尽量设置为地埋式排水管;⑥待宰圈、屠宰车间及厂区内设置杀虫灯,并定期对各区域进行杀虫灭蝇,防治蝇蚊滋生传播疾病。废水:本项目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项目东面的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①屠宰间采取至昏+密闭厂房隔音,降低猪叫声对周边工业园区内工作人员的影响;②对生产设备噪声源设置厂房隔音+隔声罩+吸音材料+隔振元件;③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④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限速慢行,并减少鸣笛;⑤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生产,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⑦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和风机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风机置于单独的隔间内,隔声罩+隔振机座+弹性连接或风机间加吸音材料,降低风机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1)粪便及屠宰时肠胃内容物采用干清粪工艺储存于塑料桶,置于粪便收集池暂存后送与周边居民腐熟后作为有机肥回田,每天清运1次,保证场内清洁;(2)牲畜毛外售给牲畜毛回收个体户或者企业,蹄壳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3)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4)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项目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5)检验不合格的病死猪、病酮体及红白内脏经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