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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4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8321177、0878-8317388、0878-8216097

传 真:0878-832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1.70%);

建设规模:通过对原有生产线改造升级,并新增一套生产线,形成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能力;占地面积:在现有工业场地28000m2内进行改造升级,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施工活动无组织排放;废气:施工期燃油机械设备作业和运输车辆行驶;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噪声:施工设备。

运营期:废气:运输粉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施工期间通过对裸露和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封闭。废气:采用排放达标的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经大气扩散和稀释。废水:(1)生活污水:经原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浇水和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降尘洒水,不外排。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机械,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车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运营期:废气:(1)运输粉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密闭围挡,加盖顶棚,输送过程采取除尘雾炮除尘等措施除尘;(2)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尾气经自然通风扩散和周围植被吸收。废水:(1)生活污水:场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段的清水池,晴天回用于场区绿化浇水和场内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不外排;(2)生产废水:产生的洗砂废水、沉淀池污泥压滤废水收集后引至原有的60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返回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1)沉淀池污泥: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送洗砂区的暂存场暂存,再定时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2)废机油:经收集后送依托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3)生活垃圾: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4月19日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4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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