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文件出具审核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核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文件出具审核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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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元谋县工业聚集区小雷宰片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近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意见 |
元环发[2022]5号 |
2022年11月17日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