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元谋县江边乡金沙江龙街渡口 |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2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6万元,占总投资 3.7%。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20.91m2,建设内容包括:①元谋红军长征展陈馆提升改造;②新建消防安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③建设生态环境污水处理设备一套(与正在建设三期项目共建共用,并将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提升至12m3/d);④文物保护区风貌改善和环境整治;⑤原变配电站职工生活区修缮。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扬尘及机械设备尾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废水和初期地表径流;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恶臭和食堂油烟;生活用水、食堂用水、游客用水和绿化用水;游客活动噪声、风机噪声、水泵噪声;职工餐厨垃圾、游客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道路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150m3中水池暂存,定期委托元谋民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掏运至该公司蔬菜种植基地作为肥料使用,初期地表径流排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金沙湖;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60m范围内,本项目施工区域周边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土石方用于回填低洼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出售,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恶臭防治采用设置带盖垃圾桶、化粪池地埋式设置于绿化带下、公厕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收集池内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减少堆存时间,污水处理站地埋及池体封闭,周边设置绿化吸收阻隔,自然逸散等措施,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和游客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绿化用水来源为景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废水和金沙江抽取水体,绿化用水最终全部通过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游客活动加强管理,禁止高声喧哗,风机噪声和水泵噪声设置减振, 选用低噪声设备;职工餐厨垃圾和游客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池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进行凊掏,用于项目区景观绿化树木追肥覆土。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