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元谋县老城乡路古摸硅矿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元谋县老城乡路古摸硅矿
二、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元谋县老城乡路古摸村
三、项目基本情况
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获得元谋县龙泉硅铁矿采矿权,并改名为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路古摸冶金用石英岩。
元谋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0月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对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路古摸冶金用石英岩矿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并申请了新的采矿证。
本次改扩建采矿区面积由0.2408km2不变,开采工艺保持不变(爆破+机械开采+平台汽车运输);矿区原矿开采规模由原有10万t/a增加至50万t/a。
在矿区南侧50m的丙令哨小河边荒地新建一个占地面积5000m2的工业场地,设置1000m2的原料堆场,2000m2的破碎区,2000m2的成品堆棚,建设单位已经办理用地手续。
破碎区主要新建2条移动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生产规模由原处理10万t/a增加至50万t/a。
员工生活租用东侧路古摸民房。并在生活办公区新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贮存间。
矿山南侧河谷右岸且地势较为平缓,拟设1个排土场,最低标高1410m,顶部标高为1430m,长约183m,宽约81m,库容量约为6.1万m3。
建设开采中前期产生的废土石可用于工业场地铺垫平整和新建运输道路的平整铺垫使用,剥离的表土和废土在排土场堆放,中期直接将表土与废土石出卖。后期留存部分用于矿山复垦使用。
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占总投资的43.67%。
建设单位在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01月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自主备案。
四、项目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
(1)本项目生活污水、机修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活区周边绿化浇水。
(2)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洒水降尘过程无废水产生。
所以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2)废气
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
同时根据大气影响估算结果,本项目所排TSP的小时浓度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以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本项目所采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
(1)正常情况下:
整个厂区东、南、西、北厂界(大厂界)噪声贡献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路古摸村处现状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2)爆破情况下:
东侧开采距离路古摸村爆破时对路古摸村周边的噪声预测值能够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根据计算,项目爆破时东北厂界外延945m范围瞬间噪声超标。但是因为爆破为偶发噪声,且一般在10min内完成爆破,采取事先和周边居民沟通,避开中午午休时间后,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本次改造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相对改造前进一步降低。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废水间接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方式
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拨打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索取,或发邮件至E-mail:2639044614@qq.com索取。
六、意见征求稿的网络链接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意见征求稿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到网站查阅意见征求稿。完整版公众意见征求稿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Rfy_M1Yce9XCzb-0nD0Ww 提取码: zhyL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提出对报告书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补充及改进之处,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永强
联系电话:15987127212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
2)环评编制单位
云南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东海
电话:0871-6739617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40号
电子邮箱:2639044614@qq.com
九、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元谋县信德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