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把日常管理与教育帮扶有机结合,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通过真情感化,更好地帮助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破茧重生”,早日回归社会成为诚实守法的合格公民。
“大家来到这里并不是人生的终点,恰恰是新的起点。”派出所所长为矫正对象开展命案防控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的专题辅导上语重心长地说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引发命案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和监督管理,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凉山司法所主动与派出所联合,围绕因家庭、婚恋、邻里等普通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计算“民转刑”的犯罪成本,警示矫正对象三思而后行,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在社会上服刑的机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努力修复社会关系。
经了解,刘某某今年29岁,是凉山司法所管理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目前刘某某妊娠期间出行不便,无法正常到司法所报到,又因故意伤害罪触犯法律羞愧难当,生理和心理上承受双重压力。根据刘某某的实际困难,考虑到刘某某怀有身孕将于近期临产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入户做好走访工作,认真向其宣传法律法规,仔细询问其思想状况及存在的困难,耐心做好心理疏导,鼓励其树立家庭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在辖区内积极入院检查并放下思想包袱,在司法所和村组干部的温情帮扶下,最终让刘某某敞开心扉,思想状态逐渐积极乐观起来,家庭及社会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同时针对另外两名年轻的矫正对象,积极鼓励引导他们在县内实现再就业,主动与乡政府及劳务部门对接,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再就业搭建服务平台。目前二人均在县城就近打工实现再就业,并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了工作生活及收入情况。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主动走访介入,让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不仅有利于掌握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工作、思想等动态情况,还有利于提高矫正质量,减少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风险,切实让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他们积极改造的信心,最终顺利“破茧重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