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谋县烟草专卖局(盖章)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0日
名称 |
单元网格划分情况 |
单元网格数量情况 |
单元网格距离情况 |
总量情况 |
备注 |
元谋县 |
名称 |
区域描述 |
规划数(个) |
当前实际数(个) |
余量(个) |
零售点间距(米) |
其他条件描述 |
元谋县总量规划数(个) |
老城区网格1 |
起:发祥路东侧与马街南路交接处、马街南路西侧(马街南路东侧沙地村除外)、绿沙路、环城东路、沿河路、贸园街; 止:马街北路与发祥路东侧交接处,所涉及覆盖范围(含紫溪苑小区与泷庭小区)。 |
137 |
185 |
0 |
100米、50米 |
1.零售点之间最近距离不少于100米; 2.各类综合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商业区等内部,按固定正常经营的商铺户数设置零售点,每50户商铺(户)可设置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店面内外相通且一侧临街,计入市场内零售点总量。 3.有一至二个出入口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小区住户在500户以上,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最多不超过3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的距离。封闭式居民小区外部路段商铺、非封闭式居民小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 4.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内部零售点应不超过2个,单层零售点数量限1个。 |
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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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网格2 |
起:发祥路西侧(金殿坡头红绿灯)、元昆路、源昌路、源达路(两侧临街铺面)与凤翥交界处、金源路与凤凰大道交界处、滨江大道至天城花园; 止:发祥路西侧(交警大队红绿灯)交接处,所涉及所覆盖范围。 |
56 |
86 |
0 |
100米、50米 |
1.零售点之间最近距离不少于100米; 2.各类综合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商业区等内部,按固定正常经营的商铺户数设置零售点,每50户商铺(户)可设置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店面内外相通且一侧临街,计入市场内零售点总量。 3.有一至二个出入口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小区住户在500户以上,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最多不超过3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的距离。封闭式居民小区外部路段商铺、非封闭式居民小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 4.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内部零售点应不超过2个,单层零售点数量限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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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小镇片区网格3 |
远达温泉康养城 |
3 |
1 |
2 |
100米、50米 |
1.零售点之间最近距离不少于100米; 2.各类综合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商业区等内部,按固定正常经营的商铺户数设置零售点,每50户商铺(户)可设置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店面内外相通且一侧临街,计入市场内零售点总量。 3.有一至二个出入口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小区住户在500户以上,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最多不超过3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的距离。封闭式居民小区外部路段商铺、非封闭式居民小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 4.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内部零售点应不超过2个,单层零售点数量限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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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禹片区网格4 |
起:源达路与凤翥路交接处、凤翥路、源泉路、福康街、富锦街、源康街、福源街、广源路至禹诃北路交接处、禹诃北路; 止:禹诃街至源达路交界处,所涉及所覆盖范围。 备注:源达路规划含两侧小区房以及两侧临街铺面。 |
55 |
75 |
0 |
100米、50米 |
1.零售点之间最近距离不少于100米; 2.各类综合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商业区等内部,按固定正常经营的商铺户数设置零售点,每50户商铺(户)可设置1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店面内外相通且一侧临街,计入市场内零售点总量。 3.有一至二个出入口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小区住户在500户以上,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最多不超过3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的距离。封闭式居民小区外部路段商铺、非封闭式居民小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 4.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内部零售点应不超过2个,单层零售点数量限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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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景区片区网格5 |
打腊公路红军长征元谋纪念馆入口处至龙街渡大桥之间金沙江沿岸区域 |
2 |
0 |
2 |
100米 |
封闭式旅游风景区、工业园区、种业园区等内部区域,可设置2个零售点,且间距不低于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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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镇农村网格6 |
除老城区、新城区、温泉小镇片区、能禹片区以外的元马镇村落范围。 |
203 |
278 |
0 |
50米 |
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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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园镇网格7 |
黄瓜园镇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141 |
192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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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乡网格8 |
江边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29 |
40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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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驿乡网格9 |
姜驿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31 |
44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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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乡网格10 |
老城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73 |
100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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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镇网格11 |
羊街镇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29 |
42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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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田乡网格12 |
平田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37 |
49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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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茂乡网格13 |
物茂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53 |
73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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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乡网格14 |
新华乡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 |
16 |
23 |
0 |
乡镇街道80米、 自然村50米 |
1.乡镇道路两侧商铺,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体范围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2.行政村、自然村(包括新的城镇化建设区域、人口迁移安置点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等形成的新的村落、新的社区等区域),户籍人口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500人(含5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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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公示表的数据根据元谋县零售点布局规划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
2.每季度根据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本表中的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规划数相应进行动态更新,以每季度最后一次公示的数据为准。
3.本数据由云南省元谋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8-821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