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元谋齐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配套项目 |
元谋县工业园区小雷宰片区 |
元谋齐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39%。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台15t/h的燃煤蒸汽锅炉,原有1台10t/h的燃生物质锅炉保留作为备用锅炉,不涉及新增土地或新建厂房,锅炉房占地面积为480m2,配套完善新建锅炉所需的供配电、供排水系统,锅炉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多管旋风除尘设施除尘后,依托厂区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新建燃煤锅炉的安装,以及配套新增1套多管旋风除尘设施,并将原有28m高的烟囱加高至40m以上,不涉及新建厂房,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限。 运营期:锅炉烟气和燃料堆场扬尘;锅炉排污水、脱盐废水、湿法脱硫除尘废水及生活废水;设备噪声;锅炉炉渣、多管旋风除尘灰、脱硫除尘渣。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企业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北面蜻蛉河;施工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后对区域影响较小;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噪声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外售,不可回收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原有麻石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40m高的烟囱有组织排放,燃料堆场上方建有彩钢棚顶,并设置三面围挡;锅炉排污水及脱盐废水依托企业已有的玻璃钢储罐(100m3)暂存,定期用于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湿法脱硫除尘过程产生的脱硫除尘废水,依托企业已有的脱硫除尘废水循环沉淀池(2个,1个容积为15m3,1个容积为1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最终流入蜻蛉河;设备噪声安装减震垫片,建筑隔声等措施;锅炉炉渣、多管旋风除尘灰、脱硫除尘渣统一收集后外售附近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