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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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楚雄州元谋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 |
元谋县城城郊(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内)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元谋博爱医院) |
云南明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地块位于元谋县城城郊(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内),属于元马镇能禹卫生院土地,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拟建地块目前为单车棚,项目拟新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站1座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配置专业收转运车辆2台并配套建设停车、洗车间,建成后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达到1吨/天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物暂存间异味、化粪池和消毒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设备噪声、车辆噪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污泥。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场地洒水降尘,车辆篷布遮盖,机械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已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夜间禁止施工,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医疗废物贮存间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设置排风口,暂存间内的吸风口管道与消毒灭菌系统的排气净化装置连接,化粪池、消毒沉淀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封处理,周围种植绿色植物,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冲洗废水经沉淀消毒池(2m3)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m3)预处理后统一排入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已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元谋县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机械,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污泥属于HW49其他废物(代码772-006-49),定期进行清掏,并采取石灰消毒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相应控制标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