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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4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川铁建筑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年产50万根预应力混凝土枕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日期:2021年04月06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根预应力混凝土枕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雄州元谋县黄瓜园镇攀钢转运站内

川铁建筑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8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黄瓜园镇攀钢转运站内,项目总占地30000m2,本次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内容有新增一条生产线进行支承块的生产,新增生产线位于二车间,厂房依托原有厂房。

1.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生产厂房依托原有厂房,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设备安装工程。运营期:水泥罐和搅拌站粉尘、打磨工序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生活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锅炉废水、水膜脱硫塔废水;生产设备噪声;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工程,无污染物排放。运营期:水泥罐和搅拌站粉尘、打磨工序粉尘为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脱硫塔、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处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排放标准,堆场扬尘、运输汽车尾气、食堂油烟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降尘、抑尘措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排放标准;生活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区降尘,搅拌机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锅炉废水用于混凝土搅拌与洒水降尘,水膜脱硫塔废水经四级处理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机油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黄瓜园镇环卫处置,处置率100%。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4月6日

上一条: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4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楚雄州万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元谋县报废汽车分公司回收拆解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下一条: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3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鸿腾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优质白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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