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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作者:施学良   来源:元谋县住建局    点击:[]

根据省、州、县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12月5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元谋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管网建设短板明显(问题编号:67-10);2.元谋县、武定县城存在雨污混流问题,乡镇“两污”收集率低(问题编号:67-31);3.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编号:67-33)。”3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县级验收。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级自查自验。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8日前反馈至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ymzjcjg@163.com,电话:0878-8212922)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元谋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序号

问题编号

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具体描述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县级自查自验单位

是否通过县级自查自验

备注

1

67-10

管网建设短板明显。

统计显示,楚雄州10个县(市)存在清污混流问题的管网长度(182公里)约占污水管网长度(859.45公里)的21%,清污混流普遍存在;管网存在错接混接的有3300余处、存在功能性缺陷的有8300余处,加之管网老化破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不高。2022年,楚雄州13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的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为79.75毫克/升,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仅为37毫克/升。2022年禄丰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31.45%。

1.加快推进城市管网普查,2023年12月底前摸清管网错接混接、功能缺陷,制定专项整改设计方案,着力解决管网弊病。

2.结合地下管网普查成果,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和污水、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5.3公里,解决城区管网错接混接、功能性缺陷、雨污合流等管网短板问题。

1.元谋县2023年已完成管网普查,摸清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功能性缺陷及雨污合流管网底数,并安排施工单位对管网普查过程中发现的22处淤堵问题进行了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现有市政管网巡察维护,及时处理市政污水管道溢流情况,认真处理地表水和雨水进入污水管道的情况,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2024年共清理管网19.13公里,清理雨水箅子679个。

2.结合管网普查成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争取到国债资金2528万元用于实施元谋县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对能禹片区、东城片区、源发路片区等区域进行内涝治理及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当前已完成排水管网建设9193米,检查井345座,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8%,正在开展项目收尾工作。

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马镇党委和政府

2024年12月5日完成县级自验,2025年1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

2

67-31

元谋县、武定县城存在雨污混流问题,乡镇“两污”收集率低。

武定县城老城区、城中村存在雨污混流问题,承担县城污水处理的武定县污水处理厂雨季时清水进入量多出污水进入量近1倍。武定县11个乡镇中只有3个建设污水处理厂;136个行政村、1254个自然村中,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仅27.97%,自然村治理率仅29.35%;行政村收集处理率仅8.82%、自然村收集处理率仅4.86%。元谋县县城建设发展迅速,建成区前期部分管网雨污同管排放。元谋县10个乡镇仅有3个乡镇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全县77个行政村仅完成污水治理30个,597个自然村仅完成污水治理21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5%左右。

1.结合管网普查成果, 深入细致排查,摸清管网建设、截污设施、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等方面的环境风险底数。根据职能职责分类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明细资料,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强化隐患问题整改的任务分解和交办工作。

2.加快推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积极启动各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制定《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 2024)》, 进一步明确三个年度的治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内容以及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年度的治理目标任务。

4.分批次推进集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力争2023年完成黄瓜园镇、老城乡、物茂乡3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2024年内启动并完成羊街镇、平田乡、新华乡、姜驿乡4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5.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三步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以奖代补机制,采取“四个一点”方式筹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采用“三个一批”的方式推进污水治理。确保2024年12月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1.元谋县2023年已完成管网普查,摸清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功能性缺陷及雨污合流管网底数,并安排施工单位对管网普查过程中发现的22处淤堵问题进行了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现有市政管网巡察维护,及时处理市政污水管道溢流情况,认真处理地表水和雨水进入污水管道的情况,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2024年共清理管网19.13公里,清理雨水箅子679个。此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争取到国债资金2528万元用于实施元谋县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对能禹片区、东城片区、源发路片区等区域进行内涝治理及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当前已完成排水管网建设9193米,检查井345座,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8%,正在开展项目收尾工作。

2.已启动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现已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林地报批等工作,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已报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并完成二次补件工作。

3.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经在2023年3月印发《元谋县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4.我县累计建成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9个(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平田乡、新华乡、凉山乡、江边乡、姜驿乡),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启动实施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平田乡、姜驿乡、新华乡、凉山乡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成集镇生活污水管网24.23公里。

5.圆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2024年实施完成了179个村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70个行政村、55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新建末端处理设施852座,治理率由2022年的40.2%提升到现在的91%,全面实现“整县推进”不低于90%的治理目标任务。

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马镇、黄瓜园镇、老城乡、物茂乡、羊街镇、平田乡、新华乡、姜驿乡党委和政府

2024年12月5日完成县级自验,2025年1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

3

67-33

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

元谋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由于工艺问题无法启动下步工作。元谋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只用于绿化苗圃堆肥育苗,在2023 年后绿化需求将减少甚至停止,但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

1.严格按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相关要求和规范,继续与本县绿化企业合作,规范化处置现有污泥,将现有污泥处理达标后用于造林绿化、苗木抚育、园林绿化的土壤改良,同时积极探索污泥无害化堆肥处置,解决近期污泥处置问题。

2.按照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加快项目申报和争取,力争在2024年底前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解决后续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

1.督促污水处理厂严格按污泥处置相关要求和规范,认真做好污泥处置工作。目前元谋县污水处理厂与元谋荣光林木种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元谋县瑞霖林业建设有限公司、元谋县德霖林茂绿化造林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置协议,将现有污泥处理达标后用于园林绿化的土壤改良,解决近期污泥处置问题。2023年1-12月,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1928.3吨,全部清运给元谋县瑞霖林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绿化栽培用土;2024年1-11月,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1742.9吨,其中373.8吨清运给元谋县瑞霖林业建设有限公司,242.2吨清运给元谋县德霖林茂绿化造林有限公司,1126.9吨清运给元谋荣光林木种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绿化栽培。县住建局邀请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察院编制了《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论证报告》,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现状处置方式为作为绿化林木栽培土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符合各类文件及规范要求。

2.已经谋划包装了元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再生水处理设施1座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一座。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获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此外,根据州住建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大姚县做好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解决后续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2024年9月20日,楚雄州发改委已复函大姚县发改委,批准《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马镇党委和政府

2024年12月5日完成县级自验,2025年1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

上一条:元谋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下一条: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编号X3YN202405240066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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