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热线:0878-6104222。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内容
(一)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不作为行为的举报;
(二)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市场、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举报;
(四)对各单位不认真落实“街长制”的举报;
(五)对乱排乱倒污水、餐厨垃圾(泔水)行为的举报;
(六)对交通沿线、公共活动场所乱倒垃圾的举报;
(七)对损坏洗手设施、公共厕所设施及绿化、坐凳、垃圾箱等公共设施不文明行为的举报;
(八)对公共场所消毒不到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举报;
(九)对餐馆经营主体不合法(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不达标,非法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为等情况的举报;
(十)对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非法交易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野生动物等情况的举报;
(十一)对公共厕所卫生保洁不到位的举报;
(十二)对各经营主体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行为的举报;
(十三)对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泼洒渣土、砂石料行为的举报;
(十四)对乡集镇区域道路乱停乱放车辆的举报;
(十五)对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烟头、吐痰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