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元谋县年底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达标。元谋县严格执行“一月一考核”制度,对全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面开展考核。
元谋县采用“实地考核”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上旬对县城建成区9个一级网格、130个二级网格挂包单位和除县城所在地元马镇外的9个乡镇的上个月工作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时间在2-3天内完成。
实行交叉考核,确保结果公平公正。抽调了县教育体育系统40名人员,负责开展县城建成区9个片区、专项4家牵头单位和除教育系统外挂包单位的考核工作;抽调县统计局、县爱卫指挥部共4名人员,负责开展县教育体育局及其下属学校的考核工作。县级考核组实行按月随机调配,考核当日随机抽取考核点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带队,2名熟悉爱卫工作人员组成的乡镇考核组负责乡镇考核工作,各乡镇间实行交叉考核,考核当日随机抽取考核对象。各考核组在考核前统一接受专业培训。
结合实际设定,科学合理安排考核。每月对各社区内1/3的挂包单位分批次进行考核,同时随机抽取挂包区域内1/3的餐馆、宾馆、酒店、商店、学校、医院等点位进行实地查看。结合实际合理设定基础分占比和难度系数,把实地考核情况作为主要依据,最终进行综合计算得分,每季度实现考核全覆盖。
强化结果运用,追责问责跟踪成效。每月考核结果审定后,由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通报文件,在全县范围内下发,同时将通报文件上报县大比拼办,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扣分依据。考核结果分乡镇、社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挂包单位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社区,由元马镇党委对社区书记进行追责问责;对排名末位的乡镇、县级挂包单位、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由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