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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年08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元谋县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奋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决策部署,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主线,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在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上用情、用心、用力。通过政策宣传全覆盖,把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政策内容的知晓度,做到“政策明”;通过政策服务全覆盖,把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增强营商环境政策指向的精准度,做到“能落地”;通过政策兑现全覆盖,把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增强政策执行的满意度,做到“快兑现”。通过“三进”活动开展,解决企业不了解优惠扶持政策和利用政策发展不够的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元谋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对象及范围

(一)活动对象。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

(二)参加范围。10乡镇、全县各级涉及各类市场主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注册、主管主办,监管联系和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型、分层级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按照“统一部署、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原则,树立精准理念,持续精准发力,强化精准服务,聚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集中时间和力量宣传、解读、落实好国家、省、州、县惠企利企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解读、兑现、监督、问效机制,确保有政策必落实,有承诺必兑现,有诉求必回应,有问题必追责,实现全县政务环境高效便利、市场环境公开透明、法治环境依法规范、人文环境热情开放,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汇编一批政策文件。

结合州委“四万三进”活动要求,涉及服务市场主体的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和政策需求,汇编一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1.围绕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解读鼓励支持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及改善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法律法规及金融科技等方面政策规定、宣传解读“1133”战略以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作一批解读材料。(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2.聚焦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要素保障、降本增效、人才、创新、市场开拓、复工复产等方面的难题,及时梳理本部门本行业复工复产、惠企稳企、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文件,由各牵头部门分行业汇编成册印发各市场主体。重点梳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改善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增长中涉及税费减免、金融支持、降低成本等优惠政策;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营商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行元谋支行、县供电局、县水务局;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3.要同步开展现行涉企政策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不符合市场主体保护要求,妨碍优化市场环境,不利于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规范监管执法要求,不符合加强法治保障总体要求,以及其他与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一致的政策文件。(牵头单位:县营商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二)梳理一批痛点问题。围绕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融资难、降本难、增效难、用人难、创新难、开拓市场难6个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县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问卷调查工作,广泛收集各类市场主体在政策执行兑现和发展中的诉求和问题。重点梳理市场和企业反映集中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等问题;梳理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主体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等问题;梳理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保护需求、减税降费、企业融资环境、优化企业生产要素供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公共设施接入效率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落实,突出服务优先,着力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发展和政策享受中的问题。(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三)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报道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挖掘、选树榜样,传播正能量;宣传企业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热烈反响、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切身体会等鲜活实例,生动全面呈现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舆论监督,坚决曝光反面典型,通报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顽症痼疾和典型案件。通过深入剖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第一批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破解一批突出难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在摸清市场主体所需所想所盼基础上,分类施策,开展“保姆式”服务,“一对一”送政策上门、“面对面”提供优质化服务,真心实意帮助解决问题,扫除发展障碍。

1.要以市场主体问卷调查为基础,按照“更优的政策、更优的服务、更优的环境”的营商环境建设总体布局,对调查问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交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进行办理和答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逐项分析研究,现场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现场不能解决但在一定期限内能够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限期进行解决;属于长远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的,要绘制路线图,研究提出分步解决目标,逐步进行解决;对需要提交县营商办协调解决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将困难问题进行梳理并上报县营商办,县营商办将根据问题类型进行会商交办,并及时向市场主体反馈办理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各部门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通过主动兑现支持复工复产优惠政策、惠企稳企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主动为市场主体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事项办理,政策兑现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审查、限时办结、集中拨付”,让企业全面掌握政策兑现的流程和资金到位时间,真正做到政策优惠大、兑现流程短、服务质量高,切实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和保障。营造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一批民意测评。

为充分了解我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整体概况,对照更高标准、更好水平,全方位找准各类市场主体“疑点、难点、堵点”问题补短板,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分期分批走访市场主体活动,对我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进行摸底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从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样本企业和个体户作为调查对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测评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测评活动,以测评促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关注测评、参与测评,引导参评对象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配合测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认真收集汇总测评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

2.对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测评,评出动力、评出压力、评出活力,让各职能部门真正把心思用在服务市场主体上,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此次测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

(六)开展一批集中宣传。

1.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营商环境氛围营造标准,在“三进”活动中,通过发放《致全州各类市场主体的一封信》,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到“三进”活动中来,不断激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主人翁意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

2.要走进园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多形式、接地气、受众面广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发放营商环境政策汇编、印发宣传材料,安排专人为办事人员答疑解惑,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元谋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3.各乡镇要在主要街区悬挂至少一条横幅、标语、宣传牌,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

4.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摆放关于营商环境海报、标语、展板等系列宣传品;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治理通”“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多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营造营商环境宣传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对激发市场活力、吸引项目落地、提升城市吸引力、提高我县综合竞争力,推动实现“1133”战略目标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分类组织实施,一条线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在本地区本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增强当好五星级酒店“店小二”的服务意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营造优质创业创新环境,真正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元谋新标识,让尊商爱商、亲商敬商、助商护商在元谋蔚然成风。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把“三进”市场主体活动与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工程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按照本方案要求,在标准上再提高、在措施上再强化、在落实上再发力。要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督办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主动研究细化和组织推动在“四万三进”中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主动对接县营商办,按时按质按量的上交相关表册、及时领取相关宣传资料,将落实情况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将存在问题反馈到各责任部门,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找准薄弱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滞后工作进度,不断提升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大走访的工作契机,加强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关于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举措的建议意见。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优化营商环境舆论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为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元谋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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