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财农[84]号
老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61号)及《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振兴〔2025〕111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资金379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和《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楚财农〔2021〕148号)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
附件:老城乡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