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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151号),现将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元谋县省级蔬菜种业基地建设。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本次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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