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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29号),现将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及支出科目详见附表),专项用于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考核评估先进乡镇激励。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及《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五项机制》《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九条措施》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和全面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

、加强督促检查

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做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督促做好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及时、长期发挥效益。并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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