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新修订的《云南省定价目录》,清理规范了元谋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2019年公布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删除部分已明确放开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发生变化的收费项目进行更新,制定了《元谋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将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适时动态调整。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元谋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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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汽车:40分钟内免费, 小型车:首半小时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12小时至24小时停车15元/次辆; 中、大型车:首半小时4-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小时;12小时至24小时停车20-25元/次辆; 摩托车:1元/次,12小时至24小时停车2元/次辆; |
元发改字〔2018〕11号、元发改字〔2014〕64号 |
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外,归于前期物业管理费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小型汽车每车每小时收费2.00元。停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次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00元,在收费时段内连续计费最高额度为12.00元。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小时收费1.00元。停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次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0.50元,在收费时段内连续计费最高额度为5.00元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8元/户/月 |
元发改字[2013]159号 |
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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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元/人/月 |
餐饮:45-60元/月 休闲娱乐业:25-30元/月 |
住宿业:3元/床/月 |
医疗机构:3元/床/月 |
批发零售、其他服务业:固定门店15-60元/月;临时摊点:1-4元/日 |
粪便清运:110元/吨(11元/桶)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
廉租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2-5元/平方米.月(含物管费用) |
元政字[2015]32号、元发改字[2012]96号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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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 0.45-1元/平方米/月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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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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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服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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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省级、州级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未列入本级收费目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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