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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642D/2026-002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元谋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办(下设队伍建设室、干部人事室),代管县法学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元谋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委政法委。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元谋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决扛牢维护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主责主业,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一是抓实政治安全和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研判,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节点安保维稳,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巩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良好态势。二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抓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三是扎实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规范执法司法监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四是统筹抓好铁路护路、禁毒防艾、反邪教、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工作,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五是从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能力建设,抓实机关内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法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3,236,21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6616.03元,占总收入的97.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601.88元,占总收入的2.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1531.10元,增长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929.22元,增长2.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9601.88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县委政法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正常调整,新增部分政法专项业务保障经费,用于维护政治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普法强基、基层社会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重点工作,相应财政拨款预算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往年未发生的专项补助款项(如见义勇为奖励金),用于机关相关业务保障工作,上年度无此类其他收入,导致同比增幅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3225395.09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847.12元,占总支出的85.22%;项目支出476547.97元,占总支出的14.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641.97元,增长2.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798.13元,增长1.77%;项目支出增加29843.84元,增长6.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长主要为两方面:基本支出增长是人员相关经费、机关运转公用经费按政策标准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用于保障平安建设、基层治理、普法强基、铁路护路联防等政法专项业务工作落地。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发生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8847.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6021.95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825.17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6547.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元谋县综治中心建设经费193412.6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能禹综治中心场地维修及日常工作运行中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及展板制作,制度上墙等费用,确保中心持续发挥作用。

平安元谋建设工作经费37790.00元,主要用于推行县、乡、村三级法治化与实体化运行建设机制,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费用。

维稳工作经费19520.00元,主要用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宣传、重点人员走访稳控、维稳台账资料印制、值班值守保障及常态化平安维稳日常工作开展等相关支出,保障单位维稳安保及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有序落地。

法治元谋建设工作经费29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法治理业务培训、法治创建资料汇编印制、依法治县日常督导检查、法治建设台账整理、法治宣传物资购置及各类法治创建专项工作等支出,保障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4573.00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司法监督检查、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督导、执法监督业务资料印制、台账整理、业务培训、法治督察走访核查等工作支出,保障全县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行为。

2025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级)专项补助经费32745.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核查、行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引导、资料台账印制、业务督导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值守保障等支出,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巩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成果。

2025年省级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或重大风险补助相关的工作经费。

2025年残疾人保障金经费23341.50元,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保障条件,切实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各项工作。

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78779.06元主要用于水电移民信息员的生活补助及社保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61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与上年相比增加71929.22元,增长2.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529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5%。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维稳、执法监督、法治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政法各项业务落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内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增常态化扫黑除恶、省级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等专项工作任务,相应增加专项业务支出;二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三是部分专项工作实施内容、推进时序调整,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发生变化;四是上年结转资金按规定在本年统筹使用,相应增加本年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7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级专项工作开展,具体用于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核查、行业乱象整治、法治平安宣传、业务督导检查、台账资料印制及专项工作保障等支出,有力保障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收到上级下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年初未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属于新增专项工作资金,因此形成本年度预决算收支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42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干部职工社保待遇保障等相关支出,全面保障单位干部职工社会保障权益落实到位;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按上级政策统一调整上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应增加;同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实清算缴纳,实际支出略高于年初预估预算,导致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超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13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统筹缴费等人员医疗保障支出,以及健康县城建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县创建、单位卫生消杀、健康宣传培训等卫生健康常态化工作支出,保障干部职工医疗待遇落实及全县卫生健康创建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缴费基数政策性上调,职工医疗保障缴费支出有所增加;同时本年度健康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加码,新增部分常态化工作开支,实际执行支出略超出年初预算预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0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落实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政策,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待遇足额兑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工资政策性调整提高,公积金缴存额相应增加;二是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实际支出高于年初预算测算数,形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元,决算为221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96.37元,下降41.8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81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73%,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元,决算为40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7%,完成年初预算的31.4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55.37元,下降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41.00元,下降60.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141.00元,下降60.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96.37元,下降41.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81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元,决算为40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从紧管控各项“三公”经费开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单位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优化车辆调度使用,统筹合并外出公务,减少车辆行驶里程及维修、燃油、保险等运行开支,节约了公车运行经费;三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及审批制度,严控接待次数、人数和标准,规范接待流程,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同时本年度跨部门督导检查、外部调研接待频次较年初预期减少,实际接待支出大幅节约,最终实现“三公”经费总体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压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55.37元,下降3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41.00元,下降60.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得益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精简各类检查调研、交流学习接待活动,坚持无公函不接待、超标准不报销,厉行勤俭节约,有效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矛盾化解、执法监督、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政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委政法委到我县开展综治督导、普法工作检查及其他县委政法委到我县开展有关政法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25.17元,比上年减少21334.71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非刚性、非重点公用开支,从严规范办公耗材采购、公务耗材领用、日常运维、零星开支等经费使用,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精打细算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实现机关运行经费稳步压减。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公务用车日常运维、会议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零星维修及其他日常公用运转支出,有效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日常办公、政务运转、后勤保障及各项政法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867303.34元,其中,流动资产498350.34元,固定资产368953.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67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673.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取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单位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付的基本经费(人员工资、社保、日常办公运转等)和项目经费(专项工作经费、业务项目资金等),不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类型财政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发生的各项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

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基本开支,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专项支出(如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经费、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等)。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