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审批和恢复监管,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违章停车行为的管理,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开展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受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名义开展执法,行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具体负责依法对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违法线索以及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受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开展执法,统一行使毁坏林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非法采挖运输野生动物植物、破坏古树名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对县级部门及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城市景观照明路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树木修剪砍伐及临时占用绿地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市容市貌管理办公室、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公室。
我部门有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元谋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元谋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4.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5.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6.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部门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5辆(涉改事业单位用车编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1辆。具体原因为: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5年年末部门实有车辆16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洗扫车2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越野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主责主业,市容环境秩序持续改善。一是强化市容秩序管控,坚持常态化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年共规范占道经营1200余起,清理流动摊点2000余个,清除“牛皮癣”500余处,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提升。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36处,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26块、规范设置165块,切实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公共空间安全。三是强化环境卫生保障,持续做好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监管工作,做好122.39万平方米街路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做到“五无”、“六净”标准;做好24座公厕、36座洗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164个垃圾收集点位的垃圾定点收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今年共运输处理生活垃圾19127吨,日处理约59吨,确保清运处理率达100%。四是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对县城区38.93万平方米公共绿地、3个综合性公园、10个口袋公园,7815棵行道树开展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与生态效益。五是提升景观照明路灯美化亮化工作,对县城区3173盏路灯和5300余盏公园景观照明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路灯亮灯率98%以上。六是强化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共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63.12万元。
2、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60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0件,简易程序案件6569件,结案率达100%。办理行政许可258件,全部按期办结,制止并消除新增违建40户,拆除16户,拆除面积1800平方米,发放催告通知书340份,违法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文明规范执法培训7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创新管理方式,城市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一是打造“数字型”城管。积极探索“互联网+”,构建“1+1+1”(一条热线、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管理模式,全年通过数字平台受理、派遣、处置各类案件15626件,结案率达100%。二是打造“效能型”城管,推广问题处置流程,利用“数字城管调度指挥中心”建立“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运转机制,实现问题快速办处。三是打造“服务型”城管,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先教后罚、以教为主,遵循“多一些疏导途径,少一些强制堵截”,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3,571,22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71,116.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4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24,429.64元,增长39.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24,323.21元,增长39.6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10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划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致使协管员劳务派遣费有所增加;三是支付了2024年度6月至12月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尾款、4月至12月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尾款、10月至12月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费尾款以及新增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和三大队工作经费、防汛抢险应急救灾专项支出、发祥路变电箱更换及安装等费用;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06.43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税务返还代扣代缴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3,571,213.22元。其中:基本支出8,773,621.68元,占总支出的26.13%;项目支出24,797,591.54元,占总支出的73.8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24,420.36元,增长39.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7,320.93元,增长27.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10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划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致使协管员劳务派遣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637,099.43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4年度6月至12月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尾款、4月至12月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尾款、10月至12月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费尾款以及新增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和三大队工作经费、防汛抢险应急救灾专项支出、发祥路变电箱更换及安装等费用;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73,621.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26,968.56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653.12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4,797,591.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元谋县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项目经费2,286,241.00元,主要用于做好县城区3231盏路灯和公园现有庭院灯、景观灯及全城区所有交通信号灯的维修维护管理;确保公园景观灯和照明路灯的亮灯率和亮灯时长,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障路灯设施完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有效提高了市民幸福指数。
元谋县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经费604,902.80元,主要用于做好25座公共厕所、36个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维护,管理维护包含人工管护费、水电费、耗材费、维修维护费、手纸、洗手液、清洁工具等费用,保障有水、有电、有人管,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保障能正常使用,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经费6,052,606.15元,主要用于对城区及公园7815棵独立树池的行道树、389296.22平方米综合绿地进行管护,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适时修剪施肥、防虫防病,保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和绿化设施完好。通过管护,行道树树木长势良好,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59%;保持城区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提升了城市形象及人居环境质量。
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经费10,466,590.94元,主要用于做好对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做到每天完成两次普扫,全天动态巡回保洁,清扫保洁率达100%,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实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全覆盖,洒水降尘率的提高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极大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元谋县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项目经费7,45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对城区下水道及落水篦子进行及时清掏,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提供保障。
元谋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经费81799.00元,主要用于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破损进行维修维护,对破损的窨井盖、雨水箅子、垃圾桶、果皮箱进行维修及更换;对公园的广场步道、防护栏、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对凤凰湖公园水体开展清理消杀等。
元谋县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项目经费49228.00元,主要用于拆除违法违章广告牌、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清运拆除渣土,确保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清理、清运和处置等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了违法违章建筑及时拆除率、整改率和无违建小区示范率,有效消除了高空坠物安全隐患。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项目经费41120.00元,主要用于园林县城创建制作安装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公园绿届牌和远达滨江公园健康步道安全防护栏制作等。
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项目经费37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3户升规达限企业的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及2024年2户升规达限企业的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
智慧城管指挥调度中心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数据专线使用费及设备维修维护费,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视化监管,促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质量提升。
林草执法项目经费40831.00元,主要用于林草执法培训、办理开垦造成林地毁坏案、毁坏林地案件植被验收、涉林草案件查办等的差旅费及购买办公设备(装订机、送稿器、电风扇、打印机、移动硬盘)。
自然资源执法项目经费53278.33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安全检查、、违法用地调查测绘等的差旅费及购买办公设备(移动硬盘、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
防汛抢险应急救灾项目经费139995.00元,主要用于公园受洪灾影响,树木、草坪及护栏、路灯、步道等公共设施损毁严重,购买苗木补植补种及维修维护等基础设施修复。
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163102.17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修理费及车辆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1,11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524,323.21元,增长3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1,62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离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2,72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完成年初预算的261.5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456,66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协管员劳务派遣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城区路灯和公园景观灯的电费及维修维护费、城区免费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维修维护费、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护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费、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经费、林草及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智慧城管指挥调度网络费及维护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园防汛抢险应急救灾等项目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24年10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划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致使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致使协管员劳务派遣费有所增加;三是支付2024年度6月至12月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尾款、4月至12月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尾款、10月至12月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费尾款以及新增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和三大队工作经费、防汛抢险应急救灾专项支出、发祥路变电箱更换及安装等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0,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完成年初预算的83.3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9,9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园受洪灾影响,树木、草坪及护栏、路灯、步道等公共设施损毁严重,购买苗木补植补种及维修维护等基础设施修复。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园受洪灾影响是自然灾害,属突发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61.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993,775.68元,其中,流动资产2,514,333.77元,固定资产478,465.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76.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2,422.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40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814,5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6,557.96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2,588.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52,358.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72,588.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72,588.7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由于机构改革,按照元编发〔2024〕69号《中共元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元谋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元谋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部门。
2、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5年年末部门实有车辆16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洗扫车2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越野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为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和提高城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城区公园绿化管理维护、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承包服务费大幅度提高。免费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垃圾桶、果皮桶的摆放、窨井盖的更换与维护、公园步道、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城区路灯电费及管理维护的不断投入,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城区绿化管护、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管护、城区路灯电费及管护费、公园步道及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支出增加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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