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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642D/2026-0018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检查职责;制定执法检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并监督项目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6.拟定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的建设、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县城规划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会同绿化委员会,负责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开挖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指导县属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

12.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元谋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元谋县城乡建设管理站、元谋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元谋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房地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做好政策保障,根据《元谋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元谋县2024年购房财政优惠补贴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完成2727户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的资金兑付工作,共兑付财政补贴资金4015.8416万元;1-9月元谋县商品房共销售2835套(同比例折算)17.7684万平方米,外来人员购房比例达89%。二是制定印发《元谋县现房销售工作方案》,选定现房销售的项目楼栋,以金色阳光小区和尚书溪岸小区三期的住宅楼为试点,将申请预售审批的项目形象进度提高至房屋主体结构封顶,鼓励企业现房销售。截至9月底,尚书溪岸三期27#、38#楼销售37套3445.16平方米,销售金额1472.43万元;金色阳光小区销售42套3048.64平方米,销售金额1484.57万元。三是持续保障好房地产项目建设。目前,远达温泉康养城(云著苑)项目已全面竣工交付,远达国际温泉度假酒店258间客房投入营业,4602套康养住宅实现“交房即交证”;远达温泉康养城(云境苑)完成投资16.61亿元,商业街、民宿、产权式酒店已交付使用;远达温泉康养城(云邸苑)完成投资1.38亿元,篮球馆、农贸市场、酒店已竣工验收,租赁26套。国康颐园小区完成投资4991.3万元,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正在准备初验。尚书溪岸小区一、二期已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三期建设内容完成60%;金色阳光小区已全部建设完成,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二)城市基础设施“微更新”有序推进

全面整合国债、中央预算内补助、县级城市维修配套资金共600余万元开展城市维修工作,涵盖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多个领域,维修覆盖率达80%以上。排查修复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破损路面95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200米,确保道路平整畅通。完成交通标线更新9000平方米,安装交通警示牌18处,新增黄闪灯8组,迁改交通信号灯2处,安装交通信号灯6套,修复故障红绿灯2组,新增交通隔离栏57米,防撞沙桶4个,防护网18米,波形护栏20米,通过优化交通设施来维护学校、医院、商场、元双路、能禹永兴果蔬博览城等重点区域交通秩序;借助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更新人行道9000平方米,维修破损人行道砖300平方米,增设盲道3.5公里,进一步提升无障碍设施覆盖率。完成城区萃云街、龙川街、凤翔街、元祥街等餐饮街区排水管网清淤15公里,清理检查井45座,对3处易涝点实施改造,新建排水管网8公里,改造排水管网4公里,维修更换污水井盖及雨水箅子66个,有效解决雨季积水问题。修复凤凰湖公园公厕挡板321.49平方米,加固修缮铁皮彩瓦围墙248.71平方米。新增源达路关键交通路口高杆投影灯20盏,当前正依托元谋县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源达路180盏太阳能路灯更新迁改工作,预计年底完成。通过系统化维护管理,进一步保障了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改善了城市形象和市民出行环境。

(三)村镇“两污”治理再上新台阶

依托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成生活污水主管道26.56公里,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8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达1310m³/d,建成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站4座,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达40吨/天。集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由分散处理向规范化、治理转变,治理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全县集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5400865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008651.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757619.83元,增长66.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686619.83元,增长69.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28029.22元,减少100.00%。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拨入以下项目资金:元谋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元谋县龙川江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元谋县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元谋县2025年调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55165510.59元。其中:基本支出7641591.16元,占总支出的2.15%;项目支出347523919.43元,占总支出的97.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847298.04元,增长68.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604.53元,降低1.18%;项目支出增加144938902.57元,增长71.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以下项目资金支出:元谋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元谋县龙川江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元谋县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元谋县2025年调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1591.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07323.8元,占基本支出的9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42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523919.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700357.5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专项补助资金4650000.00元,用于开展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元谋县绿地系统规划修编服务经费50000.00元,用于编制元谋县绿地系统规划。

3.元谋县绿美城市建设咨询策划服务经费110000.00元,用于开展元谋县绿美城市建设咨询策划工作。

4.元谋县2023年城市路灯安装工程及元谋县党校路建设工程补助资金6000000.00元,用于建设元谋县2023年城市路灯安装工程及元谋县党校路建设工程。

5.元谋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补助经费300000.00元。用于维护元谋县市政基础设施。

6.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0000.00元,用于建设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7.元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保障资金750945.00元,用于缴纳元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费用。

8.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补助经费2679055.00元,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9.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补助资金317096.44元,用于支付县供排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并按时上缴财政的手续费。

10.县城雨污管网维护及清淤经费500000.00元,用于维护县城雨污管网。

11.元谋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25106840.00元,用于开展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12.元谋县龙川江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42249953.6元,用于开展龙川江东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13.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35195422.48元,用于开展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14.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8700000.00元,用于开展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15.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1000000.00元,用于开展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1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647900.00元,用于归还元谋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本息。

17.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2000000.00元,用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8.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576629.28元,用于建设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

19.城乡绿化美化典型标杆省级财政奖补资金600000.00元,用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项目。

20.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0630000.00元,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21.元谋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1327500.00元,用于补助农房抗震改造户及农村危房改造户。

22.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专项资金533100.00元,用于偿还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贷款。

23.购买商品住房的优惠补贴资金40140300.00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购房户进行补助。

24.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管理费用专项资金1200000.00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维护。

25.建筑业提质增效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635500.00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

26.州级重点税源企业担保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资金107000.00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4752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99%。与上年相比增加46793512.49元,增长83.33%,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优秀公务员奖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18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2%,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7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医疗保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4174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69001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奖补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专项补助项目、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文旅康养综合产业园项目、2023年城市路灯安装工程及元谋县党校路建设工程项目、城乡绿化美化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购买商品住房优惠补贴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新增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2023年城市路灯安装工程及元谋县党校路建设工程项目、城乡绿化美化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10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3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对重点税源企业担保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进行补助。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12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09%,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管护等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新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决算为2889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8890.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7%,完成年初预算的61.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90.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90.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元,决算为2889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8890.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7%,完成年初预算的61.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90.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90.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较上年减少559.09元,下降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长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267.36元,比上年减少26484.16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57873322.97元,其中,流动资产96746561.75元,固定资产785708.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5020867.62元,无形资产11397351.00元(净值),其他资产1153922834.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增加39472963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216.19(净值)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31.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31.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731.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731.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0.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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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住建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