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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2025-0018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县市人民政府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

2.综合行政执法队

3.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平安法制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

7.综合行政执法队;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二、重点工作概述

年内先后荣获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楚雄州无命案乡镇、楚雄州无毒示范乡镇、楚雄州法律顾问工作优秀集体、楚雄州无偿献血优秀集体等殊荣,新华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

1.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5亿元,增长7.7%;实现财政总收入829.43万元,增长8.53%;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8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357.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1亿元。成立3个村级运营公司,助农增收134.84万元,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22.73万元,利用“云上乡村”APP审批大小村级账务413笔,合计951.3万元。

2.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全年累计完成招商引资2.55亿元,累计对接企业47家,强化盘活土地资源监督跟踪,流转5个村小组760亩土地,引进州县龙头企业2个,培育规模种植基地大户71个,100亩面积以上新增集中连片种植基地6个,引进3家制种企业,种植青花菜、莴笋725亩,制种217.5吨。

3.项目工作如火如荼。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年初谋划17个项目进入县级、州级乡村振兴项目库。全年共计实施项目33个,投入资金1536.28万元。

4.农业生产提质增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36亩,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12个,整改完成率92%,100%完成撂荒土地图斑整改工作。成功申报2个蔬菜基地项目。

5.特色产业亮点纷呈。连续7年成功举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元谋新华2024‘桃李飘香 乡约新华’群众文化活动”,新发展桃李果树种植310余亩,每公斤价格上升至15元。

6.乡村振兴持续发力。聚焦“守底线、抓巩固、促衔接”,实施9个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完成投资103.2万元。

7.绿色发展走深走实。组织开展松材线虫普查2次,清理处置枯死松树3330余株,完成义务植树3500余株,救助野生动物2起,核实处置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事件8件共理赔4090元,吸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和二级保护动物灰鹤“落户”新华。

8.生态环境更加靓丽。开展河道巡查516次、“清四乱”60次,清理“五堆十乱”以及河湖、库渠垃圾42吨,整治围河造田、乱排乱倒垃圾等问题68个,沙河水库获评2024年度州级美丽河湖。

9.人居环境向优向好。消除断壁残垣、五堆十乱580余处,清理垃圾1350余吨,增绿补绿6150平方米,建成口袋公园2个,新安装路灯23盏,铺设柏油路面3110平方米。摸排确定改厕对象456户,安装61座装配式厕所,消除旱厕23座,兑付中央省级户厕奖补资金260座16.48万元,全年创成美丽庭院407户。

10.惠民保障全力兜牢。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931人,医疗保险参保6964人,特殊群体实现100%参保。新增低保对象37户75人,发放中央救灾资金5.465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334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5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66户790人。发放计划生育补助资金24.4万元,惠及539人。审批宅基地17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1万元,申报农机补贴24户9万元。发放务工交通补贴172人12.05万元。争取资金7.7万元,完成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4户。

11.抓实老有所依少有所养。摸排特殊困难包保老人228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56人,开展“爱心敲门”行动142次,帮助7名特困供养老人入住敬老院;积极谋划申报2025年—2027年彩票公益金项目4个,总投资328.4万元。

12.民主法治不断强化。2024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2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0余份。新建新华乡警务岗亭。

13.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受理各类信访件14件,化解率100%,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7件,召开综治例会11场次,排查矛盾纠纷64件、化解56件。打击违法犯罪有力,刑事立案11件、破案7件;查处交通违法1768起;受理治安案件31件,查处29件,查处违法人员37人。

14.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签订目标责任书71份、承诺书1200份。开展各类演练60场次,投入4.12万元,路段隐患进行治理2024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5.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完成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36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1815173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4737.33元,占总收入的98.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7000元,占总收入的1.6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2432.31元,增长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5721.03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资金投入增加,导致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73288.72元,下降71.58%。主要原因是减少是因为2024年度其他收入只有亡故人员家属缴纳的安葬费,而上年度有三下乡捐赠经费及桃李节捐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18195233.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3376.62元,占总支出的57.51%;项目支出7731856.81元,占总支出的42.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55600.68元,增长10.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8033.49元,增长6.71%;项目支出增加1097567.19元,增长16.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投资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337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85035.3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341.2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31856.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9600元。主要用于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统一为县人大代表订阅必要的报刊杂志等资料。

2.2024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26000元,主要用于提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基本标准从“七有”拓展到“八有”,即在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建设信息支撑平台。

3.楚雄州“四个一”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专项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组建专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

4.春节慰问经费16300元,主要用于慰问优抚对象、五保户、残疾人等

5.新华乡内部控制建设补助资金12500元,主要用于建立新华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6.清廉楚雄建设经费47000元,主要用于“清廉单元”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楚雄”样本。

7.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587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党员的学习培训。

8.惠民殡葬县级补助资金183000元,主要用于对新华乡2024年未兑付惠民殡葬给予补助。

9.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核实基本信息、转移就业状态、收入情况,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实名信息调查,实现动态更新管理,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1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2024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

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63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华乡2023年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完成3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1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9982.07元,主要用于开展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13.烤烟生产工作经费74486.43元,主要用于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我乡烟叶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乡烟叶事业的发展。

14.州级财政烟草扶持专项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烤烟生产工作。

15.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州级专项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建设。

16.2024年第一期烟叶扶持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抗旱备耕工作。

17.2024年楚雄州“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75000元,主要用于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

18.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5000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生产工作。

19.2023年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64494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

20.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93760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21.元谋县新华乡抗旱应急工程资金85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抗旱、农业抗旱防灾减灾、应急旱灾救助,具体为送水解困、管网修复、水源建设、补充应急物资设备等抗旱供水工作。

22.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抗旱应急工程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干旱引发的次生灾害救灾

23.新华乡华丰村委会凹不果小村进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资金126200元,主要用于凹不果村进村道路硬化。

24.新华乡新华村委会班庄村果蔬产业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项目资金1997100元,主要用于班庄村果蔬产业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

25.2024年新华乡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90600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

26.2024年1至12月乡村公益岗位补助资金2496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公益岗位工资。

27.元谋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项目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

28.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平地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73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平地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9.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7274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30.新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奖补资金72090.08元,主要用于新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

31.元谋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干旱)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我乡干旱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32.部分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2400元,主要用于部分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

33.村(社区)机制牌子制作补助经费2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机制牌子制作。

34.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污水管网工程专项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大河边村委会污水管网建设。

35.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大河边村委会污水管网建设。

36.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30862.1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经费开支。

37.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日常运行经费开支。

38.2024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39.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2500,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40.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资金37000,主要用于新华乡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4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90000元,主要用于救灾工作。

4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760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43.2024年州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及农业产业培植专项(第二批)资金3400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4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生产。

45.新华乡烟夹推广扶持资金6400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

46.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904.63元,主要用于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专用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

47.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950元,主要用于开展粮油生产保障工作。

48.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经费2666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49.2024年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补助经费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工资。

50.2024年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资金772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

5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综合项目补助经费1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宣传培训。

52.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29995.5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53.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1950元,主要用于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

54.新华乡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129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55.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643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56.2024年“八一”慰问经费7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

57.2024年“敬老节”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补助资金1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走访慰问。

58.乡镇人大活动经费30720元,主要用于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以及为代表订阅学习资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1507.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相比增加2516341.24元,增长16.89%,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303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6%,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主要用于内设股室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人大、政府、财政、群众团体、党委等内设部门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加强了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对超支风险项目及时止损,避免了预算资金的低效和浪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1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6.5%。主要用于新华乡武装部工作所需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紧张部分资金指标未下达以及因报账不及时,部分指标被收回。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99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新华乡法治建设宣传长廊制作安装;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农函大养羊技术培训、桃李种植会员培训和肉牛养殖技术暨肉牛扩群增量补助申报工作培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72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群众文化机构运转;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造成的津贴补贴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22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残疾人联络员、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水利水电伤残民工补助以及惠民殡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人数增加,造成惠民殡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655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积金、疫情防控时期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造成保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新华乡2023年第二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款支出以及新华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置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349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造成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902842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5%,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4%。主要用于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村三职、监委会主任、护林员的工资支出以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村三职人员变动以及项目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5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农村公路养护员的工资以及公路修复维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7209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物品购置以及挖机租赁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加强了资金监管,对超支风险项目及时止损,避免了预算资金的低效使用或浪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3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加强了资金监管,对超支风险项目及时止损,避免了预算资金的低效使用或浪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2024年中央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7.91%。主要用于新华乡上柏村抗旱应急工程材料购置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加强了资金监管,对超支风险项目及时止损,避免了预算资金的低效使用或浪费。

23.其他(类)支出57249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益性公墓墓穴建安费及管理费、大河边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土地提质增效资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为年终追加的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6968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3%;支出决算较上年32497.05元,下降3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3797.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19%,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8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0%,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616.05元,下降3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81.00元,下降19.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881.00元,下降19.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68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497.05元,下降31.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3797.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8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和公务接待数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616.05元,下降3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1元,下降19.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81元,下降19.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和公务接待数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华乡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华乡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942.84元,比上年减少3278.60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长期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非刚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新华乡资产总额19804827.06元,其中,流动资产4813799.05元,固定资产11583035.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4551.04元,其他资产2243441.7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40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862.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617.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797.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617.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617.9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111



附件【元谋县新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6111754142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