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元谋县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国有林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消长及林火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查处林区行政案件;组织开展林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国有林场场长室、元谋县国有林场综合办公室、元谋县国有林场丙令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大哨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鸡冠山分场。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国有林场。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制度保障有力。以《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细则(试行)》为依据,从元谋县国有林场实际出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元谋县国有林场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元谋县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元谋县国有林场应急方案》等10项相关制度。并紧紧围绕元谋县林草局重点工作任务,群策群力,结合林场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地促进林场规范化管理和提质增效。二是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到位。全面实施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精准化、精细化巡护防控责任管理体系,坚持网格化区划管理、重点设防,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与建设施工企业签订防火责任书7份,辖区及周边32个村组签订了《联防协议》35份,与2172户农户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辖区林缘周边联防联控全覆盖。三是严抓监管,资源管护高效。2024年我场辖区内无森林督查图斑、无毁林开垦、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未批先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无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督查事件,无涉及刑事案件的事件发生;无林业行政案件、林业刑事案件及其他涉林案件发生,无上级督办案件、无媒体报道案件。
(二)聚焦林草灾害防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全面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放牧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重点时节、重点区域(林缘交界接合部、交通要道、输电线路)、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排查出的22起风险隐患均已妥善处置。开展职工和护林员防灭火知识和技战术知识的学习培训12次,提升职工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完成了28.5公里的防火隔离带和重点部位杂草及可燃物清除任务,为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保障森林草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面做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要求,配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森防站积极做好辖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采伐规划完成了辖区内松树枯死木的清理除治,积极配合主管局完成了辖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森林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和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三)聚焦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林草资源管护根基。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防火期全体员工均在职在岗,履行巡护职责。坚持对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值守,注重排查和消除隐患,强化对重点人群和施工建设项目的监管。3个分场分别对大哨国防光缆维护、民生饮水工程、丙令储备林建设、鸡冠山输电线、滇中饮水等建设项目,均与建设责任方签订了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协议。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我场坚持把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贯穿于日常管理巡护工作中,在辖区内严禁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防火期、春游民俗期、野生菌采摘期强化劝导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国有林区,加强对辖区和周边生物多样性和国家保护动植物的保护。通过依法开展对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动态观测呈现上升趋势,林地资源对生物多样性的载体作用成效明显,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数量递增。
(四)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情况
1.依托资源促进林产业全面发展。2024年,我场紧紧围绕保障资源保护和培育两大任务,压实责任抓落实,依托资源整合优化经营管理,在持续做好历年实施项目管理的基础上,一是继续开展野生菌保育促繁项目管理,重点对鸡冠山分场的100亩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设项目加强管理。二是与元谋县国投公司联合共建丙令林木种苗繁育基地,林场提供200亩林地的基础上,2024年完成20亩苗圃大棚建设。三是林下养殖稳步发展,黑山羊养殖存栏量稳步增长。四是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争取在鸡冠山分场打造林下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目前,正在洽谈中。项目实施后,将成为林场融合发展和创收的有效途径,为合理利用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积累经验。
2.持续开展科研试验示范。我场坚持资源利用与林产业发展相融合,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拓展带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乡土树木种植资源保护发展途径。继续在丙令分场实施100亩乡土树木种质资源基地,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极小种群——云南梧桐迁建保护试验示范。2024年,余甘子、凤凰木两个林木品种获得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林木良种认定,并颁发了林木良种(认定)证书。
3.积极争取项目,加强能力建设。一是争取到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的3万亩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县级验收的相关工作;二是为有效防控火灾蔓延,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3.5万元资金(购买除草剂、油料、割草机配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以林场职工为主、聘请民工为辅的方式,采用铲(割)除和化学药液(草甘磷)抑制植物生长的方式,重点对防火隔离带内的杂草和小灌木等可燃物进行割除、清理,实施防火隔离带修复工程共28.5公里。
(五)国有林场科研推广工作情况
1.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2024年,我场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联合申报了黄荆、山合欢、滇榄仁、山黄麻林木品种认定,上述林木品种被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为林木良种,并颁发了林木良种(认定)证书。为元谋金沙江干热河谷特有的林木品种资源利用、乡土树木优良遗传特性保护及良种选育、种质资源扩繁打下了坚实基础。
2.科研合作林企推广稳步向好。一是我场与云南省林科院李贵祥研究员合作,成功申报2024年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已开展相关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站工作;二是我场积极支持中国林科院高原研究所联合共建云南元谋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究站项目,该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我场将依托研究所强大的科技资源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无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5499375.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9375.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87699.52元,增长6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7699.52元,增长66.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实施了森林抚育项目,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森林抚育)资金2668600.00元,导致本年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9375.97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644.59元,占总支出的41.89%;项目支出3195731.38元,占总支出的58.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7699.52元,增长66.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018.13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以及办公费和预缴电费部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40681.39元,增长202.9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组织实施了森林抚育项目,元财资环〔2024〕2号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森林抚育)资金2668600.00元,导致本年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3644.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5767.47元,占基本支出的95.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77.12元,占基本支出的4.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5731.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2272.83元。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哨分场江边老中学后山管护站建设项目经费69885.82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哨分场江边老中学后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工程款。
2.元谋县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53387.01元,主要用于支付元谋县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尾款。
3.森林修复(抚育)项目经费26686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支出,主要是项目作业设计技术服务费和项目工程预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9375.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87699.52元,增长66.06%,完成年初预算的228.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80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主要用于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871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管护房建设项目工程款以及实施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管护房建设项目以及实施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有专项资金安排故年初未纳入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90731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以及森林资源日常管护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职工工资正常调整以及森林资源日常管护经费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9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80元,增长0.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80元,增长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80元,增长0.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国有林场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除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外,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增加194.80元,增长0.98%;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国有林场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除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外,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林场日常工作检查及相关工作协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元谋县国有林场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429778.39元,其中,流动资产20107.27元,固定资产1409671.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70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4049.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