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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2025-0015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发布机构:县市人民政府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元谋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楚编复〔2021〕8号)要求,重组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元谋县乡村振兴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我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元谋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位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一户一人返贫的底线,以促进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持续增收巩固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无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7030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0304.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907769.19元,下降89.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75133.79元,下降89.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2635.4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72462.06元。其中:基本支出998636.96元,占总支出的43.95%;项目支出1273825.10元,占总支出的56.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777066.79元下降89.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45607.19元,下降68.24%;项目支出减少17631459.60元,下降93.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636.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3015.44元,占基本支出的89.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621.52元,占基本支出的10.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3825.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办公经费2758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2.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经费29558元,主要用于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3.元谋县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创建工作经费17497.52元,主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三产融合行动、三生融合行动、三风融合 行动、三治融合行动、三才融合行动、三网融合行动”,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至2024年把我县建设成全国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县的支出。

4.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专项资金1224011.58元,主要用于保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提升了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能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30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减少8045133.79元,下降77.99%,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9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73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34.93%。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1987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7%,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主要用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和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县创建发生的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7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32.7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1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94.30元,下降58.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831.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2%,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8.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68.30元,下降4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626.00元,下降90.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26.00元,下降90.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1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94.30元,下降58.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83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和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县创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21.52元,比上年减少115883.79元,下降52.3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2号)精神,2024年3月22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不再单独设置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剩余机关运行经费指标县财政收回另行下达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全域示范县创建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769447.06元,其中,流动资产9723879.64元,固定资产45567.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52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31.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31.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11



附件【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01151140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