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审批和恢复监管,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违章停车行为的管理,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开展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受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名义开展执法,行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具体负责依法对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违法线索以及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受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开展执法,统一行使毁坏林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非法采挖运输野生动物植物、破坏古树名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对县级部门及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城市景观照明路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树木修剪砍伐及临时占用绿地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市容市貌管理办公室、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公室。
我部门有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元谋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元谋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4.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5.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6.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5辆(涉改事业单位用车编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实有车辆25辆,超编10辆。具体原因为: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4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25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垃圾车5辆。洒水车3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越野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治理体制不断完善。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精简执法队伍,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立了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指挥平台共受理案件5290件,已结案4880件,结案率达92.25%,综合行政执法“一网通管”的格局逐步形成。
2、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城市治理水平持续增强。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开展了9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2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二是城市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412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20件,简易程序案件9292件,结案率达100%。三是大力开展“两违”治理。经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全县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物共2852户,完成整改2495户,整改完成率87.48%。今年共处置存量违建28户,处罚金额25,774.40元;及时制止并消除新增违建40户,拆除16户,拆除面积1800平方米,累计发放催告通知书340份,违法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
3、继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提升城市环卫成果。一是强化环境卫生保障。督促服务企业做好122.39万平方米街路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清扫保洁率达100%,城市街道做到“五无”、“六净”标准;做好25座公厕、36座公共洗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164个垃圾收集点位的垃圾定点收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共处理生活垃圾26579.74吨,日处理量约72.82吨,确保垃圾处理率达100%。二是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对县城区公共绿地绿化面积45.67万平方米、行道树8788棵开展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加强缺株少塘的补栽补种,补植灌木27966平方米,补种乔木123棵;三是提升景观照明路灯美化亮化工作。对县城区2915盏路灯以及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路灯亮灯率98%以上;四是环境卫生保障有力。为各类现场会和重要活动提供环境卫生保障共15次;五是组织实施新一轮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招标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了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圆满完成了新一轮服务采购项目。六是强化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共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560,000.00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046,79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46,792.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47,193.84元,增长3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47,193.84元,增长32.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机构改革,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划转,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7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2、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致使协管员劳务费有所增加;3、支付了2023年度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及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费尾款。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046,792.86元。其中:基本支出6,886,300.75元,占总支出的28.64%;项目支出17,160,492.11元,占总支出的71.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81,771.98元,增长30.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3,711.83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划转,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7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致使协管员劳务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498,060.15元,增长47.14%。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了2023年度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及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费尾款,致使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二是追加了建成区拆违治违专项工作经费和内控建设咨询服务费;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6,300.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38,843.54元,占基本支出的61.55%;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47,457.21元,占基本支出的3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60,492.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元谋县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项目经费1,956,214.20元,主要用于做好县城区2915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的维护管理,保障路灯设施完好,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的亮灯率达到98%以上,确保亮灯时长,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元谋县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经费534,708.90元,主要用于做好25座公共厕所、36个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维护,管理维护包含人工管护费、水电费、耗材费、维修维护费、手纸、洗手液、清洁工具等费用,保障有水、有电、有人管,保障能正常使用。
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经费3,486,301.76元,主要用于对城区及公园8788棵绿化树木及456702.18㎡综合绿地进行管护,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适时修剪施肥、防虫防病,保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和绿化设施完好。
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项目经费11,028,800.00元,其中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支出5,983,853.25 元,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费支出5,044,946.75元。主要用于做好对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确保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好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清运,垃圾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保证了城区道路干净整洁。
元谋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经费34,645.50元,主要用于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破损进行维修维护,对破损的窨井盖、雨水箅子、垃圾桶、果皮箱进行维修及更换;对公园的广场步道、防护栏、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对凤凰湖公园水体开展清理消杀等。
元谋县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项目经费94,355.75元,主要用于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清运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渣土,确保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清理、清运和处置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项目经费5,466.00元,主要用于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台账资料收集、迎检手册制作及档案归档。
内控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为单位内部
控制有效执行提供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46,79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81,771.98元,增长30.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3,77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离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7,69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477,72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城区路灯和公园景观灯的电费及维修维护费、城区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维修维护费、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护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费、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经费、内控建设咨询补助资金等项目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追加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专项经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支付2023年度项目拖欠的服务费尾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5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决算为2,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决算为2,9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决算为2,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了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22.00元,增长159.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决算增加1,822.00的主要原因是: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调研、督导和工作交流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工作调研及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461,353.61元,其中,流动资产851,852.95元,固定资产608,146.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54.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65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047.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291,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82,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2025年1月收到入账);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5,068.20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9,438.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5,068.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5,068.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由于机构改革,按照元编发〔2024〕69号《中共元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元谋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元谋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元谋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部门。
2、由于部门性质的特殊性,我部门2024年年末实有车辆25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垃圾车5辆。洒水车3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越野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为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和提高城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城区公园绿化管理维护、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转运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承包服务费大幅度提高。免费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垃圾桶、果皮桶的摆放、窨井盖的更换与维护、公园步道、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城区路灯电费及管理维护的不断投入,滨江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城区绿化管护、公厕及公共洗手设施管护、城区路灯电费及管护费、公园步道及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支出增加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