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 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 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 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 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七)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室、督办室、网络信息室。所属单位1个,即元谋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元谋县信访局、元谋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纳入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1个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由元谋县信访局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信访总量642批次,同比上升11.46%,其中:受理群众来信64件次,同比上升6.67%;接待群众来访256批次,同比上升55.15%;受理网上信访322件次,同比下降8.26%;初信初访428批次,同比上升19.22%;重复信访210批次,同比下降3.23%。全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县以上无大规模集体上访,全县信访形势及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平稳可控,进京访11批15人次,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2.17%和44.44%。
2024年度,元谋县信访局坚持源头预防,推进预防法治化。全面推广运用元马镇“群众说事日”、羊街镇“一约四会”、黄瓜园镇“123”等基层治理工作典型经验,组建由82名调解员组成的元谋县人民信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专家库”,积极构建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信访工作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1至12月,县乡党政领导干部排查矛盾纠纷1984件、已化解1435件、化解率达72.33%。坚持依法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分流交办各类信访事项,并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规定,对“不予受理”的科学引导分流,对“不再受理”的做好释法明理、困难帮扶与教育疏导等工作。1至12月,共发出“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告知书13份。坚持依法处理,推进办理法治化。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根据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开展案件评查、组织实地督查、履行“三项建议”职责,提升办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1至12月,信访事项规范性办理错情率不断下降。坚持督查问效,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严格审核把关办理情况,对未按法定渠道和程序办理的事项加强督办,督促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诉求。对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的、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不依法办理群众信访诉求的人员,及时启动监督追责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1至12月,共发出预警通知12份、工作提醒函5份、督办通知10份、重大信访事项专报18期、劝返稳控工作指令17份、追责通报1份,移交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条。坚持多措并举,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积极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信访环境。召开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专题会议,根据上级有关指导意见,研究发布《元谋县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由县委政法委统筹6部门工作力量,成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专班,健全“取证—会商—认定—处理”闭环管理体系,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77912.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912.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6950.14元,下降1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6950.14元,下降8.7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35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6950.14元,下降19.53%,是2024年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公务员每月基础绩效奖金、工资津贴、社保费等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是上年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移民搬迁项目资金350000.00元,本年度无该类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72149.12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410.62元,占总支出的82.54%;项目支出431738.50元,占总支出的17.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8129.79元,下降11.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452.14元,下降5.97%;项目支出减少198677.65元,下降31.5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2024年度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公务员每月基础绩效奖金、工资津贴、社保费等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上年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移民搬迁项目资金3500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41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7173.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237.01元,占基本支出的7.51%。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23.7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738.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元财行〔2024〕61号信访人员劝返工作经费39902.00元,主要用于重点时段在劝返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
2.元财行〔2024〕61号信访视频数据专线使用经费17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移动信访视频数据专线维护的委托业务费。
3.元财行〔2024〕61号信访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律师参与接访及化解信访事项的委托业务费。
4.元财行〔2024〕23号州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家庭困难的信访群众。
5.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经费支出94236.50元,主要用于水电移民信访事项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91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与上年相比减少226950.14元,下降8.71%,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476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8%,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务员每月基础绩效奖金、工资津贴、社保费等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11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5%,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务员养老保险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1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公务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2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完成年初预算的84.3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提前退休2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30.00元,决算为24389.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5.83元,下降2.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412.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9%,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0.00元,决算为49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41%,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7.83元,下降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8.00元,下降2.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8.00元,下降2.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30.00元,支出决算为24389.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5.83元,下降2.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41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0.00元,决算为49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7.83元,下降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00元,下降2.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州信访局及周边县市信访局到我县专题调研、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237.01元,比上年减少13803.62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全年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水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工会经费支出低于上年度。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198.00元、水费224.00元、电费6300.00元、差旅费22462.00元、公务接待费4977.00元、工会经费20313.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2.17元、其他交通费用68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50769.15元,其中,流动资产104052.62元,固定资产46716.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