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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2025-0008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发布机构:县市人民政府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主要职责有:一是负责依法治理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二是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三是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四是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五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是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和基层司法所办公及业务场所建设。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八是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九是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和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保障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依法治理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派出机构10个基层司法所。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元谋县公证处;2.元谋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司法局。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两类人员”管控力度,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力抓好社区矫正执法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构建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平台及阵地建设。在全力抓好监外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接联系政法各部门切实做好监外服刑人员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无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2.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继续巩固和拓展《热坝说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拍摄制作《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进行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主阵地作用。三是继续完善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努力争取将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打造成为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继续巩固拓展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成效。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探索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三是继续统筹整合县、乡、村、组四级专兼职调解人员力量,努力构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大对县、乡、村、组四级专兼职调解人员的业务知识及调解技能的培训力度;五是积极探索实践“4+2”化解工作机制建设专项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4.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研究制定涉及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检查、考核评价、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县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8850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8504.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6490.76元,增长11.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9263.96元,增长11.12%。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标;二是2024年司法行政重点建设工作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773.20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88504.8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5454.75元,占总支出的81.88%;项目支出2263050.11元,占总支出的18.12%;无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46490.76元,增长11.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8756.08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标,所以基本支出同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97734.68元,增长78.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司法行政重点建设工作经费增加,所以项目支出同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5454.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78782.3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672.42元,占基本支出的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3050.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582732.00元,用于保障人民调解工作;

2.普法宣传项目支出97598.28元,用于保障全县各级普法工作;

3.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支出743521.00元,用于各类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支出;

4.社区矫正项目支出401642.91元,用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

5.法治建设项目支出236255.92元,用于保障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6.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198300.00元,用于保障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0元,用于退休党支部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8504.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49263.96元,增长11.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3945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9%。主要用于元谋县司法局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维修(护)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各级普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依法治县等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司法行政重点建设工作项目增加,所以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458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主要用于元谋县司法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离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04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主要用于元谋县司法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8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主要用于元谋县司法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80.00元,决算为52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6.00元,下降5.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700.00元,决算为411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7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0.00元,决算为111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27%,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6.00元,下降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6.00元,下降6.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80.00元,支出决算为52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6.00元,下降5.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700.00元,决算为41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80.00元,决算为111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司法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50.00元,下降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6.00元,下降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司法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的接待费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672.42元,比上年减少377701.28元,下降36.8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司法局资产总额5206925.89元,其中,流动资产34959.65元,固定资产5171966.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389.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5927.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7项,账面原值4999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35.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501111



附件【2024年元谋县司法局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