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计划财务室、质量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注册登记管理股(元谋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办公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广告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投诉举报中心)、价格监督检查股、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年末遗属13人。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稳步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围绕“壮大总量、做优存量、提升质量、增强韧性”重点任务,加强指导督促,全力稳步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我县发展经营主体3184户(其中企业526户、个体2640户、农专18户),同比减少37.99%;注销3275户,同比增加245.83%。
2.抓实信用体系建设。共制定抽查工作计划99个,制定抽查检查任务方案102个,现已完成抽查计划71个,任务完成率71.71%。有序推进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工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93.92%、99.76%、97.13%。
3.抓实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全领域、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散装白酒质量安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食品安全以及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895人次,车辆232辆次,检查集贸市场83个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511户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25份,组织培训12场次,发放、粘贴各类宣传材料(标语)1500余份。完成食品监督抽检552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792批次,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16件,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13次。
4.抓实药械安全监管。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执法车辆154台次,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轮以上全覆盖检查,查办相关案件95件。抽检药品47批、医疗器械4批,化妆品3批;监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30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4例。
5.抓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县工业产品抽检计划,对重点工业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共抽检4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5批次工业产品立案调查,处置率达100%。对各乡镇集贸市场在用强检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共检定各型秤具1306台,责令16台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停止使用。对全县19座加油站86台加油机206支加油枪开展计量作弊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提出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先进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全县共有16家企业的78项标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涵盖78种产品。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开展市场销售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34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家用燃气灶具经营户、消防产品经营户共116户次。查获车辆实物外观与合格证图片外观不一致电动自行车46辆,责令下架退市40辆、自行整改6辆,在规定期限内已全部整改完毕;查获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2户、涉嫌车辆27辆,相关违法行为正在调查核实中。
6.抓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县共获专利授权81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76件,外观设计专利3件。申报商标169件,获准100件。开展商标侵权行为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查获商标侵权案13件,结案2件,正在查办11件。加强违法广告线索监测,共监测违法广告线索38条,立案查处2条,责令改正36条。
7.抓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理各类设备开工告知83台,办理新增使用登记132台,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27台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6家,抽查设备378台,督促落实整改安全隐患53项,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已落实隐患整改53项,隐患整改率100%。
8.抓实价格监管,确保价格稳定。加强殡葬行业价格秩序整治,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涉企收费、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95台次,检查农贸市场8个次、商场、超市71个次、各类经营单位70家次,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提升市场监管震慑面。共查办结案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07件(简易程序案件120件、普通程序案件187件),收缴罚没款100.2万元,收缴罚没物资若干。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8179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1794.56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5598.77元,增长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8269.37元,增长4.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670.60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争取到的中央省级资金较上年增加,本年度财政拨入元财行〔2023〕79号2023年专利转化运营专项计划经费280000元,元财行〔2024〕11号2024年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200000元,元财行〔2024〕17号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500元,上年度没有此项资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税务局拨入税务代扣代缴手续费2670.6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81794.56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1157.39元,占总支出的92.26%;项目支出1330637.17元,占总支出的7.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5598.77元,增长4.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555.87元,下降1.43%;项目支出增加925154.64元,增长228.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争取到的中央省级资金较上年增加,本年度财政拨入元财行〔2023〕79号2023年专利转化运营专项计划经费280000元,元财行〔2024〕11号2024年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200000元,元财行〔2024〕17号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500元,上年度没有此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51157.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49554.83元,占基本支出的9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1602.56元,占基本支出的7.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0637.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专利转化运营专项计划经费28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
2024年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战略项目—元谋洋葱技术协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奖补。
新增人员配发制服和标志专项经费9352.8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增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支出。
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经费1682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商标、广告、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日常监督管理相关支出。
2024年内部控制重点建设单位补助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内控制度和手册编制费。
2024年烟草专卖协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协助烟草公司开展烟草行政执法相关支出。
市场主体管理经费3500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2024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13972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商标、广告、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日常监督管理相关支出。
质量基础专项经费61075.5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监测和商标、广告、标准计量、特种设备日常监督管理相关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276764.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相关支出。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86024.67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相关支出。
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500元,主要用于“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
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6179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698269.37元,增长4.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0986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支出,完成国家、省、州、县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方面支出以及开展市场监管方面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宣传资料印制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均有所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239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保险补助基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0人,所以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236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在职人员减少5人,所以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7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所以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3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30.00元,下降12.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4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02%,完成年初预算的67.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30.00元,下降25.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530.00元,下降25.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30.00元,下降12.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上级检查较上年减少,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减少4530.00元,下降25.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530.00元,下降25.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上级检查较上年减少,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公务车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602.56元,比上年减少234849.10元,下降16.35%,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单位在职人数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投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06,511.23元,其中,流动资产52,203.56 元,固定资产750,565.77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41.90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81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5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35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