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元谋县财政局汇总,元谋县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7年元谋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683.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401.4万元减少717.95万元,下降5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无费用发生,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3.9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623.7万元减少279.73万元,下降44.85%;公务接待费339.4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777.7万元减少438.22万元,下降56.34%。
元谋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 决算数 |
2016年 决算数 |
比上年增减 |
增幅+-%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43.97 |
623.7 |
-279.73 |
-44.8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3.97 |
623.7 |
-279.73 |
-44.85%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
339.48 |
777.7 |
-438.22 |
-56.34% |
合计 |
683.45 |
1401.4 |
-717.95 |
-51.23%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州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元谋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相关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元谋县各部门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到相关网站查询或与部门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