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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5年元谋县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通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6-0003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26〕1号 生效日期:2026年02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4年至2025年,元谋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厚植崇德向善、见义勇为的社会土壤。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传承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他们勇斗违法犯罪、投身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感人至深的典型。他们用果敢与担当诠释了新时代元谋人的精神风貌,用热血与行动守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法治元谋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严格审核,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李建行等3个见义勇为群体及崔洪委等2名见义勇为个人予以奖励,颁发证书及奖金。

一、见义勇为群体

(一)李建行群体

李建行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干部职工

蔡 杰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干部职工

(二)杨卫勇群体

杨卫勇 元谋县委政法委高级工

朱亚微 元谋县公安局辅警

张 祥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汉禄村小组村民

杞天胜 元谋县姜驿乡半箐村委会金河村小组村民

王 忠 元谋县姜驿乡画匠村委会画匠村小组村民

(三)花显成群体

花显成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村党委书记

张坤永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村监委主任

二、见义勇为个人

崔洪委 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

王 贵 元谋县元马镇个体经营户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对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讲好元谋见义勇为故事,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要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让见义勇为者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传承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元谋实践新篇章筑牢安全防线、凝聚精神力量!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