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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市监处罚〔2024〕203号 |
元谋县元马品购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知识产权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元谋县元马品购超市 |
92532328MA6P0PK227 |
郭爱春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柔含芦荟精华双效滋润舒爽洗发露(批号:3227186401)5瓶、飘柔含芦荟精华双效滋润舒爽洗发露(批号:3236A52329)2瓶、飘柔兰花香型双效水润洁顺洗发露(批号:3227186400)1瓶、飘柔含甜扁桃油双效滋润柔顺洗发露(批号:3222186448)1瓶、飘柔含甜扁桃油双效滋润柔顺洗发露(批号:3100186411)2瓶、飘柔含甜扁桃油双效滋润柔顺洗发露(批号:3242A52349)2瓶、飘柔含甜扁桃油双效滋润柔顺洗发露(批号:3223186428)6瓶、飘柔含绿茶精华双效去油清爽洗发露(批号:3246186429)7瓶; 2.没收违法所得79.2元; 3.处以罚款765.5元。 |
2024.11.2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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