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二期)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作者:黄亚丽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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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元市监处罚〔2024〕178号 | 元谋县元马长宏厨具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质量 | 销售不合格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元谋县元马长宏厨具店 | 92532328********87 | 蔡子文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1台;2.处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等值1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111元;3.没收违法所得15元。 | 2024.10.2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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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元市监处罚〔2024〕184号 | 元谋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 | 92532328********92 | 项美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纤飘®多效紧致补水面膜6盒、康之芬®牡丹香薰浴露2瓶;2.处以罚款1万元。 | 2024.10.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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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元市监处罚〔2024〕189号 | 元谋县元马飞特图文广告部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案 | 广告 | 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飞特图文广告部 | 92532328********1E | 叶楚忠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0元。 | 2024.10.1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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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元市监处罚〔2024〕190号 | 元谋敬盛广告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案 | 广告 | 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 元谋敬盛广告有限公司 | 91532328********78 | 杜金崧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0元。 | 2024.10.1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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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元市监处罚〔2024〕191号 | 元谋龙昌广告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案 | 广告 | 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 元谋龙昌广告有限公司 | 91532328********0R | 丁加文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0元。 | 2024.10.1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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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元市监处罚〔2024〕195 | 元谋县黄瓜园镇老者北山羊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 食品 |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黄瓜园镇老者北山羊火锅店 | 92532328********8D | 姜有位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4.10.1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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