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市监处罚〔2023〕 93号 |
元谋县羊街镇利源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羊街镇利源超市 |
92532328********37 |
杨光平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3盒“六必治®双重薄荷香型(净含量210克)”牙膏和7盒“六必治®双重薄荷香型(净含量100克)”牙膏;2.处以罚款1000元。 |
2023.9.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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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市监处罚〔2023〕 100号 |
元谋县平田乡润莲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平田乡润莲商店 |
92532328********11 |
江润莲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大今野”红烧牛肉面4袋、“欢乐家”生榨椰子汁2瓶、“继成革棚”新平腌菜2袋、“恭享”麻辣1+1蘸水5袋;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3. 9.1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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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市监处罚〔2023〕 101号 |
元谋县平田乡快易家商贸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办理变更登记经营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办理变更登记经营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 |
元谋县平田乡快易家商贸便利店 |
92532328********0M |
李莲丽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黑人双重薄荷牙膏”6支;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3. 9.1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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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市监处罚〔2023〕 105号 |
元谋元马金龙福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元马金龙福生活超市 |
92532328********59 |
马金学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小石头TM多味鸭翅(麻辣味)”1袋、“香辣素鳕鱼片”1袋、“切片型马铃薯片”1袋、“可比克香辣味薯片”1袋、“酱汁味劲仔小鱼”1袋;2.处以罚款3000元。 |
2023.9.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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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市监处罚〔2023〕 110号 |
元谋天湘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食品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天湘楼餐饮服务有限公 |
91532328********51 |
余亚强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处以罚款5000元。 |
2023.9.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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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市监处罚〔2023〕 115号 |
元谋县大洋芋食品经营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大洋芋食品经营便利店 |
92532328********22 |
杨玉华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无硅洗发水3瓶;2.处以罚款3000元。 |
2023.9.14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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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元市监处罚〔2023〕 116号 |
元谋县羊街镇金森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羊街镇金森超市 |
92532328********76 |
汤伟夫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冰爽薄荷净透型清扬去屑洗发露”2瓶、“多效水润养护型清扬去屑洗发露”1瓶; 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3.9.2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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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元市监处罚〔2023〕 117号 |
元谋县好东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好东多商贸有限公司 |
91532328********71 |
陈纪斜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纳爱斯®牙膏维他命防蛀固齿冬青薄荷香型”1盒,“100年®润发调理洗发露”22袋(限期使用日期及生产批号:202304V1的10袋、限期使用日期及生产批号:202304C1的 8袋、限期使用日期及生产批号:202304F1的4袋),“青蛙王子儿童蜂蜜滋润霜”1盒,“百雀羚®草本保湿亮采洁面膏”1支,“奥芙曼®花香去屑焗油洗发露”4袋和“美加净翠竹密集保湿爽肤水”2瓶;2.处以罚款5000元。 |
2023.9.1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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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元市监处罚〔2023〕 126号 |
元谋杨仲声诊所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
医疗器械 |
经营过期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元谋杨仲声诊所 |
92532328********5N |
杨仲声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五毒秘方贴TM远红外伤湿关节止痛贴”2盒;2.处以罚款 10000元。 |
2023.9.1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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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元市监处罚〔2023〕 127号 |
元谋县元马红红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红红商店 |
92532328********5P |
李战红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瓜货夫妻®咸味花生米4袋、开花逗®酸老汉黄金豆7袋、陶华碧老干妈®风味水豆豉5瓶、海天番茄沙司3瓶;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3.9.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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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元市监处罚〔2023〕 128号 |
元谋县元马宏伟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宏伟便利店 |
92532328********XJ |
曾光芬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舒肤佳芦荟水润呵护沐浴露6瓶(400毫升/瓶)、飘柔滋润去屑洗发露2瓶(400ml/瓶);2.处以罚款1000元。 |
2023.9.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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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元市监处罚〔2023〕 129号 |
元谋县元马金辉小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食品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元马金辉小超市 |
92532328********15 |
罗金辉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加加®鲜味鲜生抽酱油7瓶、可喜可旺®精制白米醋(配制食醋)9瓶、银鹭®花生牛奶双奶蛋白饮品5瓶、康师傅麻辣排骨面4桶;2.处以罚款1000元。 |
2023.9.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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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元市监处罚〔2023〕135号 |
元谋县羊街镇好宝贝幼儿园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食品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羊街镇好宝贝幼儿园食堂 |
JY3532328*****36 |
阳保华 |
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 |
2023.9.1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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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元市监处罚〔2023〕140号 |
元谋县老城小学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食品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元谋县老城小学食堂 |
JY3532328*****71 |
阳俊坤 |
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
2023.9.1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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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元市监处罚〔2023〕147号 |
元谋县元马鸿运达商贸经营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案 |
计量器具 |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元谋县元马鸿运达商贸经营部 |
92532328********79 |
喻常明 |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罚款1000元。 |
2023.9.2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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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元市监处罚〔2023〕148号 |
元谋县黄瓜园镇林林超市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案 |
计量器具 |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元谋县黄瓜园镇林林超市 |
92532328********10 |
杨庆龄 |
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罚款500元。 |
2023.9.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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