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市监处罚〔2021〕29号 |
彝锦餐饮服务(元谋县)有限责任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
食品 |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彝锦餐饮服务(元谋县)有限责任公司 |
91532328MA6P942112 |
|
李丽娅 |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3.处以罚款20000元。 |
2021. 9.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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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市监处罚〔2021〕30号 |
元谋县元马慧军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慧军蔬菜摊 |
92532328MA6P3TA5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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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仁军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9.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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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市监处罚〔2021〕31号 |
元谋县元马李海芹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李海芹蔬菜摊 |
92532328MA6PYL33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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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9.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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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市监处罚〔2021〕32号 |
元谋县元马黎万英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黎万英蔬菜摊 |
92532328MA6KCCMA6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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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万英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9.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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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市监处罚〔2021〕33号 |
金伟靖无照经营案 |
化妆品 |
无照经营化妆品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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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伟靖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1000元。 |
2021. 9.3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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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市监处罚〔2021〕34号 |
元谋县羊街镇平价超市销售伪劣商品案 |
质量 |
销售伪劣商品 |
《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 |
元谋县羊街镇平价超市 |
92532328MA6MFGF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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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琼 |
一、责令停止销售过期商品; 二、没收过期商品:1.立白多用漂白水4瓶(600克/瓶);2.立白彩衣漂渍液1瓶(600克/瓶);3.超威强效洁厕净10瓶(500克/瓶);4.立白精致机洗洗衣液2瓶(2千克/瓶);5.茜婷透明质酸锁水原液2盒(20ml/盒);6.水密码新活赋采精华乳液1瓶(120ml/瓶);7.嘉绿仙爆水保湿亮肤洁面乳1瓶(120g/瓶);8.花萃弹润修护霜2盒(60g/盒)。 三、对经营者处以3000元罚款。 |
2021. 10.1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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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元市监处罚〔2021〕35号 |
陈俊辉无照经营案 |
化妆品 |
无照经营化妆品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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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辉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1000元。 |
2021. 9.3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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