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元市监处罚〔2021〕16号 | 元谋县元马蜂蜜小面包店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豆沙条)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蜂蜜小面包店 | 
 | 532328600129923 | 张世芝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 | 2021. 8.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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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元市监处罚〔2021〕18号 | 元谋县元马冬梅果蔬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甜椒)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冬梅果蔬经营部 | 92532328MA6Q8D1FXA | 
 | 吴仕芬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8.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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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元市监处罚〔2021〕19号 | 元谋县元马鸿运食品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豆芽)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鸿运食品摊 | YNX23280036(《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备案编号) | 
 | 杨在山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0元。 | 2021. 8.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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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元市监处罚〔2021〕20号 | 元谋英利商贸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食品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四)项 | 元谋英利商贸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K3N7XXB | 
 | 文玉武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8元; 2.处以罚款5000元。 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5068元。 | 2021. 8.1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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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元市监处罚〔2021〕21号 | 元谋县姜驿乡赵吉会小卖部销售过期商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商品 | 《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元谋县姜驿乡赵吉会小卖部 | 92532328MA6MGMTE4R | 
 | 赵吉会 | 一、责令停止销售过期商品; 二、没收过期商品:1.威得仕厕清(500ml/瓶)17瓶;2.西兰空气清新剂(320毫升/瓶)6瓶;3.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160ml/瓶)2瓶;4.香飘万家®车居用·芳香清新喷雾(180ml/瓶)2瓶。 三、对经营者处以3000元罚款。 | 2021. 8.2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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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元市监处罚〔2021〕22号 | 元谋县姜驿乡刘显芬小卖部销售过期商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商品 | 《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元谋县姜驿乡刘显芬小卖部 | 92532328MA6MGE273L | 
 | 刘显芬 | 一、责令停止销售过期商品; 二、没收过期商品:1.清爽益母草加厚型(干爽网质)卫生巾(10片装)25包;2.清爽益母草加厚型(柔软棉质)卫生巾(10片装)15包); 三、对经营者处以罚款3000元。 | 2021. 8.2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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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元市监处罚〔2021〕23号 | 元谋诚信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平田分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价格 | 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 元谋诚信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平田分店 | 91532328343754461Y | 
 | 马爱华 | 1.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609.76元; 3.处以罚款1500元。 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2109.76元。 | 2021. 8.1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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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元市监处罚〔2021〕26号 | 元谋县元马向邦珍果蔬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芹菜)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向邦珍果蔬摊 | 92532328MA6P3NT043 | 
 | 向邦珍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8.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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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元市监处罚〔2021〕27号 | 元谋县元马文坤会水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荔枝)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文坤会水果摊 | 92532328MA6LWBP43D | 
 | 文坤会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8.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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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元市监处罚〔2021〕28号 | 元谋县元马王本丽水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荔枝)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王本丽水果摊 | 
 | 532328600142002 | 王本丽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8.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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