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元市监处决〔2021〕8号 |
元谋县元马朱仕平豆腐摊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豆腐)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朱仕平豆腐摊 |
YNS2328100503(《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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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仕平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元市监处决〔2021〕11号 |
元谋县平田乡家佳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五)项 |
元谋县平田乡家佳乐购物广场 |
92532328MA6KYR5X7F |
|
张建萍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丽星®重庆酸辣粉1桶、爽口佳®脆皮萝卜(酱腌菜类)12袋、波力海苔荞麦脆脆(荞麦夹心海苔)3袋、波力渔趣原味(非夹心鱼糜制品)2袋、海底捞新疆甜椒拌饭2盒、裕泰®三七花茶3袋、丰驿红糖7袋、三迤方糖1盒。 二、处以罚款一万元。 |
2021. 7.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元市监处决〔2021〕12号 |
元谋县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五)项 |
元谋县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 |
92532328MA6MC1ND92 |
|
项美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龙鱼爽滑鸡蛋挂面16把、纯麦原味面16把、纯麦鸡蛋面4把、广味手工腊肠7.3千克。 二、处以罚款一万元。 |
2021. 7.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元市监处罚〔2021〕13号 |
元谋县元马段加菊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兵豆芽)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段加菊蔬菜摊 |
92532328MA6P334353 |
|
段加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元市监处罚〔2021〕14号 |
元谋县元马永丽鲜鱼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泥鳅)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永丽鲜鱼店 |
92532328MA6KBTPC2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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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丽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元市监处罚〔2021〕15号 |
元谋县元马有芬果蔬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甜椒)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有芬果蔬摊 |
92532328MA6P3YMP48 |
|
郭有芬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元市监处罚〔2021〕17号 |
元谋县元马麻哥鲜鱼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泥鳅)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麻哥鲜鱼店 |
92532328MA6KBQKB4Q |
|
胡均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