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元市监处决〔2021〕8号 | 元谋县元马朱仕平豆腐摊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豆腐)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朱仕平豆腐摊 | YNS2328100503(《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备案编号) | 
 | 朱仕平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元市监处决〔2021〕11号 | 元谋县平田乡家佳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五)项 | 元谋县平田乡家佳乐购物广场 | 92532328MA6KYR5X7F | 
 | 张建萍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丽星®重庆酸辣粉1桶、爽口佳®脆皮萝卜(酱腌菜类)12袋、波力海苔荞麦脆脆(荞麦夹心海苔)3袋、波力渔趣原味(非夹心鱼糜制品)2袋、海底捞新疆甜椒拌饭2盒、裕泰®三七花茶3袋、丰驿红糖7袋、三迤方糖1盒。 二、处以罚款一万元。 | 2021. 7.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元市监处决〔2021〕12号 | 元谋县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五)项 | 元谋县平田乡多客多购物广场 | 92532328MA6MC1ND92 | 
 | 项美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龙鱼爽滑鸡蛋挂面16把、纯麦原味面16把、纯麦鸡蛋面4把、广味手工腊肠7.3千克。 二、处以罚款一万元。 | 2021. 7.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元市监处罚〔2021〕13号 | 元谋县元马段加菊蔬菜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兵豆芽)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段加菊蔬菜摊 | 92532328MA6P334353 | 
 | 段加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元市监处罚〔2021〕14号 | 元谋县元马永丽鲜鱼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泥鳅)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永丽鲜鱼店 | 92532328MA6KBTPC2Q | 
 | 吴国丽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元市监处罚〔2021〕15号 | 元谋县元马有芬果蔬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甜椒)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有芬果蔬摊 | 92532328MA6P3YMP48 | 
 | 郭有芬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元市监处罚〔2021〕17号 | 元谋县元马麻哥鲜鱼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食品 | 销售不合格食品(泥鳅) |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元谋县元马麻哥鲜鱼店 | 92532328MA6KBQKB4Q | 
 | 胡均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 | 2021. 7.29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