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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老城乡人民政府2026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五期)

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作者:老城乡   来源:老城乡    点击:[]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元老(林草)罚决〔2026〕31号

罚款

毁坏林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杨太林


532328**********0751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6年12月22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1倍的罚款,即简易整理型(乔灌木林地、商品林)5.35亩×1500元/亩×2.1倍=16852.5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伍角)。





2026年6月23日

元谋县老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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