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老城乡人民政府2026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期)
日期:2026年04月13日 作者:老城乡 来源:老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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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老(林草)罚决〔2026〕4号 | 罚款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何云飞 | 53232********0716 | 1.责令限期于2026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以罚款:①简易整理型(种植葡萄)3.48亩×1500元/亩×1.2倍=6264元(大写:陆仟贰佰陆拾肆元整);②工程整理型(修建水池)0.38亩×5500元/亩×1.2倍=2508元(大写:贰仟伍佰零捌元整),合计罚款8772元(大写:捌仟柒佰柒拾贰元整)。 | 2026年4月10日 | 元谋县老城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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