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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作者: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2020091414121853507503

元谋县双龙新型综合建材厂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案

职业卫生

元谋县双龙新型综合建材厂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元谋县双龙新型综合建材厂

91532328695687100P

张来欲

警告

2020年9月15日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2

2020091414121853507503

元谋娇扬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案

职业卫生

元谋娇扬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元谋娇扬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91532328MA6NBY466T

龙怡扬

警告

2020年9月14日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3

202008201529315350780

元谋县黄瓜园镇沅鑫宾馆安排未经过艾滋病检测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卫生

元谋县黄瓜园镇沅鑫宾馆安排未经过艾滋病检测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

元谋县黄瓜园镇沅鑫宾馆

92532328MA6M7KTT2U

杨关梅

警告

2020820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4

元卫公罚〔2020〕9号

元谋县黄瓜园镇文莉美容室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卫生

元谋县黄瓜园镇文莉美容室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元谋县黄瓜园镇文莉美容室

92532328MA6KMDA991

文倩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2020年9月1日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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