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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一期)

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元市监处罚〔2025〕127号

元谋县点佳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卷烟许可证

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元谋县点佳超市

92532328MADJ2****2

胡思兴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违法经营总额3103元20%的罚款,罚款金额620.6元。

2025.07.03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元市监处罚〔2025〕210号

元谋县兜乐便利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卷烟许可证

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元谋县兜乐便利店

92532328MAEB3****E

杨永丽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646元20%的罚款,罚款金额4129.2元。

2025.09.22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元市监处罚〔2025〕214号

王丽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肉制品经营案

市场主体

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肉制品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王丽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50元。

2025.09.28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元市监处罚〔2025〕220号

元谋县元马彭师水果摊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案

食品安全

涉嫌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元谋县元马彭师水果摊

92532328MA6PYW****5A

彭加荣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

2025.10.09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元市监处罚〔2025〕221号

元谋县元马杨怀涛水果摊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案

食品安全

涉嫌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元谋县元马杨怀涛水果摊

92532328MA6Q2****M

杨怀涛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

2025.10.10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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