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2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1〕12号)、《元谋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元政办通〔2021〕6号)的安排部署,元谋县司法局对《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进行清理汇总,制作《元谋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元谋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