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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作者: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职强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等有关规定,县应急局依法开展“三定”职责范围涉及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包括烟花爆竹)、工贸等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重点监督检查为主,一般监督检查为辅的执法检查,促进监管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分级定频严管控。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强化省、州、县三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避免省、州、县多层级重复多头执法。认真遵循高危行业标准化一、二、三级及未定级年度检查分别不超2、4、8、12次;非高危行业分别不超1、2、4、6次的规定,特殊情况和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及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严重违法的执法不受频次限制;已分级监管的结合风险评级核定检查频次,及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规定逐级报备。在执行监督检查计划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三)明确权责抓落实。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负责县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统筹制定和督促指导,配合相关股室完成监督检查,依照职责对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执法大队负责牵头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任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立案查处。需移交元谋县应急管理局统筹立案查处的案件,统一由执法大队呈报县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聚焦重点除隐患。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单班作业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监管重点,紧盯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涉爆粉尘10人以上的工贸企业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试生产及新建投产不超过1年的、装置设备老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存储企业,加大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之前,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

(五)刚柔并济优环境。推行“提前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禁乱查封、乱扣押。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推动企业落实负责人自检自查和隐患报告内部奖励制度,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隐患(含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执法检查指出的隐患,企业拒绝、拖延、虚假整改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按照《楚雄州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任清单》规定,使用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元谋县营商环境再优化。

二、执法工作量测算

县应急局实际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6名,按照《编制办法》进行测算(附件4),2026年总法定工作日为3840个,其它执法工作日为1833个,非执法工作日为1747个,全年县级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为65户。

三、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确定检查对象的方法和检查目的不同,将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其它定向检查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以及上级交办的隐患整改复查不在此限制范围。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加强统筹,涉及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

(一)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性,突出以公布的执法事项清单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定2026年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5家(附件1),其中,非煤矿山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2家、工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轻工)企业34家。对列入县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不代替县、乡人民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二)一般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特定事项的检查。依据《编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一般监督检查范围,确定2026年度一般监督检查所管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85家(附件2),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1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70家、工贸企业4家。

(三)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严格遵守规范涉企检查要求,每月1-15日“企业安静期”不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附件3),县局组成执法小分队每月中下旬到相关乡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并提前1周对被检查企业进行行政检查通知,指导企业通过“应急宝”对照检查事项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人员+专家+社会监督员”的三位一体模式开展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跟踪督促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按时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元谋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元谋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落实协同检查、各负其责、结果共享的“综合查一次”闭环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综合运用举报奖励、失信惩戒、行刑衔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以保护营商环境等为由顺势躺平,以及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发生。

(三)规范执法程序。树立“规范执法就是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规范做好执法告知和事前审批报备制度,落实执法检查“扫码入企”要求,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施线上执法,做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上线入网。检查时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若有整改要求,需现场制作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不得以现场检查记录代替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期限结束要及时组织复查并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形成闭环管理。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有据、裁量合理、程序闭环、文书规范。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把宣传法律法规、指导隐患整改、开展安全服务融入执法全过程,助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不得要求层层陪同;严禁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筹码索取利益、趋利性执法,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说情办事、协助企业逃避监管和责任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风腐问题的发生。

附件:1.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6年度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

3.2026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表

4.执法工作量测算

  • 附件【附件1-4.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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