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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乡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裁决事项相关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江边乡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标对表,认真梳理行政裁决事项

按照文件要求,江边乡认真对照《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中乡镇政府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涉及乡人民政府的行政裁决事项3项,分别为: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林地权属纠纷;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原权属争议处理,江边乡按职责明确到具体所站。

(二)压实责任,强化工作开展

1.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职责。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所负责对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林木林地权属、草原权属争议纠纷进行行政裁决,并严格遵守行政裁决事项的申请、受理、回避、证据、调解、审理、送达等程序规定,及时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2.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江边乡充分利用好矛盾纠纷“4+2”化解机制,在土地权属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等方面,按程序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乡政府整合职能所站、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等力量进行调解,切实将纠纷化解在乡内。全乡共受理土地权属纠纷1件,目前在调解中;涉及林木林地权属5件、调解成功1件;草原权属争议纠纷0件。

3.严格按裁决程序裁决。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在裁决土地权属、林木林地权属、草原权属争议纠纷是严格按裁决程序进行,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结合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及时作出行政裁决。

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承担的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本乡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员,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体等新媒体新技术,大力宣传行政裁决的法律规定、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鼓励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行政裁决解决有关权属争议纠纷。

二、存在困难问题

江边乡因水电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土地权属、林木林地权属、草原权属体量大,问题较多,乡普法力度不大,执法人员有限,处理问题能力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熟悉执法业务,提升调解及处理问题能力。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宣传力度。三是严格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严格按照《江边乡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江边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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