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行政执法信息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

日期:2020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5号)和《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精神,切实把行政裁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任务清单:

一、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律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按照《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对法律法规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1项,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相关股室、中心、分局(所)要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好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和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责任股室:测绘调查股、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执法监督股、开发利用和权益股、收储中心、各分局(所)。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按照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权属纠纷调处,认真落实“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平、公正的做出裁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有效减少“民转刑”案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股室、中心、分局(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抓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裁决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行政裁决的质量。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进一步强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分局(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裁决工作的督促指导,纳入年终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2020年5月18日

上一条:元谋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下一条: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