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黄瓜园镇及时对此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根据分管领导统筹负责业务范畴明确了分管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站所和责任人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对照梳理,明确工作任务
1.按照《通知》要求,分管国土资源和城镇规划以及林业相关工作的领导及时召集黄瓜园自然资源管理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人,认真对照省州县有关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梳理出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裁决事项3项,即:1.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2.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问题;3.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草原权属争议问题。
为进一步做实以上3个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我镇土地和林业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利用服务,我镇及时做出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以黄瓜园自然资源管理所和黄瓜园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为具体承办单位,切实抓好此3项行政裁决工作的落实。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我镇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任务清单,明确了以黄瓜园自然资源管理所、黄瓜园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为责任单位的工作架构,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照任务清单,统筹推进、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推进实效。
3.加大执法监督调解力度,将土地、林木林地和草原权属争议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定期研判辖区内出现的3类权属纠纷问题,并对违法类的3类权属纠纷案件进行严格监督,限期整改,对产生纠纷的,加强排查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制定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一是制定了《黄瓜园镇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和《黄瓜园镇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我镇行政裁决事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积极做好土地、林木林地、草原等权属纠纷的排查清理以及监督巡查整改工作。对违法的相关权属纠纷详细登记,积极上报县级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农村土地、违法侵占林木林地、草原等案件。2020年1—4月,全镇共受理土地权属、林木林地权属、草原权属争议纠纷案件11件,调解成功11件,作出行政裁决0件。三是加大力度,深挖和排查可能引发和产生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相关案件,加大与镇综治办、司法所等站所的统筹协作,将矛盾信访案件“化早化小、化清化实”,保证信访纠纷不出镇,解决在基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确、及时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林木林地权属、草原权属争议,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也是黄瓜园镇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要求,我镇将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严格按照《黄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