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按照《中共元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对此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对照梳理,明确工作任务
(一)按照《通知》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集政策和法制股、县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人,认真对照省州县有关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梳理出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裁决事项1项,即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为做好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工作,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权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局明确了责任主体,以县交通运政管理所为具体承办单位,切实抓好此项行政裁决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任务清单,明确了以政策研究和法制股、县交通运政管理所为责任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照任务清单,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推进实效。
二、制定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元谋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本局行政裁决事项工作落实。
三、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以来,我局无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事项。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人员,按照所制定的任务清单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