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是否涉企 |
改革 方式 |
改革举措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技术性服 务事项名称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审批结果类型 |
法定审批时限 |
承诺审批时限 |
1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县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
县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十八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九条、第十条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6号)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十八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九条、第十条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6号)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2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九条、第十条 |
否 |
减时限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其他 |
20个 自然日 |
1个 工作日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第九条、第十条 |
否 |
减时限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其他 |
20个 自然日 |
1个 工作日 |
3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县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县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第四条、第六条 (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4)《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288号)三、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三个月压减至36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3个月 |
36个 工作日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第四条、第六条 (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4)《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288号)三、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三个月压减至36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3个月 |
36个 工作日 |
4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在区、县范围内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在区、县范围内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实施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十九条 |
否 |
无 |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017年,交通运输部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列入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2017年9月30日,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以下简称“跨省系统”)完成全国联网,实现了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线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的巨大变革。2019年8月,我们对跨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解决了省内许可与跨省许可服务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6个 工作日 |
5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5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6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乡道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乡道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依据: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2)《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八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7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县域内)许可 |
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县域内)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申请人提交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取得许可后在投入运营前按承诺投入车辆和驾驶员。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自然日压减至即办。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批文,其他 |
20个 自然日 |
当场 |
从事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县域内)许可 |
从事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县域内)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申请人提交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取得许可后在投入运营前按承诺投入车辆和驾驶员。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自然日压减至即办。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批文,其他 |
20个 自然日 |
当场 |
8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无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
是 |
实行告知承诺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批文 |
当场 |
当场 |
9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无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施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六条 |
是 |
实行告知承诺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无 |
无 |
登记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当场 |
10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12项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六条 |
是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变更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12项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六条 |
是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延续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12项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六条 |
是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
是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1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自然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批文 |
20个 自然日 |
8个 工作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四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格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2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县级权限)(新设)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三条 (2)《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34号)第四条、第五条 实施依据: (1)《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3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将港口岸线批准文件的有效期由2年延长为3年。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3)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源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2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县级权限)(变更)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三条 (2)《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34号)第四条、第五条 实施依据: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3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是 |
优化审批服务 |
(1)将港口岸线批准文件的有效期由2年延长为3年。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3)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资源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3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国家重点港口工程以外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国家重点港口工程以外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县级权限)(初次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五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国家重点港口工程以外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县级权限)(变更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五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县级权限)(初次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五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实施依据: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县级权限)(变更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十五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实施依据: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县级)(初次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县级)(变更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3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县级)(初次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实施依据: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县级)(变更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实施依据: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4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地方负责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第四条 (3)《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变更)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第四条 (3)《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5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央财政事权以外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条、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号) 实施依据: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国家重点港口工程以外属于政府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国家重点港口工程以外属于政府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号) 实施依据: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四十三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工作日 |
8个工作日 |
16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实施依据: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是 |
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港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变更)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实施依据: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是 |
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港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延续)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实施依据: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是 |
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4)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7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实施依据: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 |
安全设施设计 |
|
条件型 |
批文 |
30个 工作日 |
12个 工作日 |
18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19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许可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部分业务执法业务流程及服务指南的通知》(海政法〔2019〕446号)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在内河通航水域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在内河通航水域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部分业务执法业务流程及服务指南的通知》(海政法〔2019〕446号)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证照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20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无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第六条 |
否 |
无 |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其他 |
20个 工作日 |
8个 工作日 |
21 |
县交通战备办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