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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驿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驿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年01月13日   作者:王力东   来源:姜驿乡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通〔2019〕21号),结合姜驿实际,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姜驿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长治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点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三、任务措施

2019年,各中心、站所、办公室依据各自职责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健全公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我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元谋县司法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及时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适时查询,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本系统现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结合我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APP等载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将有关执法信息与“信用长治”双公示应用平台共享,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相关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乡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乡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

(2)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探索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我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明确我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姜驿乡人民政府。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积极探索,逐步创造条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6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6月下旬,乡机关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7月—8月)

结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制度规定,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并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原有基础上重新梳理,经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乡党政办公室对我乡“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乡党政办的联系沟通和主动对接,率先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本部门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于2019年底前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 年9月上旬开始)

1.稳步实施。自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优化提升。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0月)

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内容制定不全面、不具体、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五)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12月)

要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本部门的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于2019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党政办。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 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

(二)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领导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乡党政办将对乡各部门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全乡依法行政综合考核。

附件:姜驿乡人民政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姜驿乡人民政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蔡顺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东 党委副书记

彭庆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杞绍苹姜驿乡司法所所长

王力东 乡党政办主任

秦开福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昌世勇乡林草中心主任

张 彬乡水务中心主任

张晟荣姜驿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凤翠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绍龙 乡项目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姜驿乡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司法所,由杞绍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力东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上一条:中共元谋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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