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3号)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通〔2019〕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元谋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㈠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定规定”,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将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经县法制部门审核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将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5.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
6.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7.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根据《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要求与标准,对执法记录的管理、使用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我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对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4.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要求,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我局法制股负责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我局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我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办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的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工作步骤
㈠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6月)。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上旬开始)。
创新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自2019年9月起要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㈢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做好我局“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送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元谋县审计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股,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等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㈡强化统筹衔接。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相结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统筹推进“三项制度”建立健全。
㈢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检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